选委会有必要澄清黄家泉说法
刊载: Apr 22, 2010 6:42 PM | 更新: Apr 22, 2010 6:42 PM
马来西亚12届以来,无论是大选还是补选都是以“公开竞选,秘密投票”方式,这除了要保障投票者,同时也提升民主程序的自主权利和平等性,继而减少贿赂、利诱、威胁、秋后算帐的状况,提防侵蚀和伤害选举的公正,确保人民可以在民主国家独立作主。
黄家泉在马华龙邦支会交流会上指出,村民投票给谁,国阵政府都能清楚知道,这也表示投票不再是秘密。
无论这句话是有心还是无意,身为国阵一份子,身为中央政府执政党之一,若所有的的“投票不再秘密”,那可是一件大事,这足以摧毁马来西亚60多年来民主程序信心,说明选举委员会多年来制定投票机制不再公正。
对选民而言,这句话让他们开始失去安全感,投票后会否出现一些秋后算帐的情况,这补选后,国阵中央政府获得这些资讯,会否根据选民地址刻意刁难或执行偏差?如:不能获得政府奖学金;成绩好无法进入国立大专;无法申请到福利金;银行贷款不被批准等。
反之,若拿到选民投票资讯的是雪州政府,这些选民会不会失去一些平等对待,如:雪州免费水计划;100零吉津贴;州政府奖学金;房屋、土地优惠等。
这牵扯的范围甚广,虽没牵涉与人身安全,但种种的假设和猜想足以让选举委员会信誉破产,因此选举委员会必须快刀斩乱麻,做出进一步澄清,对付造谣者,或停止接下来所有的民选动作,以免节外生枝,直到秘密投票的机制改善后,方订下日期让人民在没有压力的情况下投票。
注:作者部落格 http://keykok.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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