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应协助尊孔国中迁校
马来西亚留华同学会会长陈志成刊载: Jun 8, 2010 4:52 PM | 更新: Jun 8, 2010 4:53 PM
马来西亚留华同学会针对近日尊孔中学校地争议发表文告,认为尊孔校地向来主权明确,属独中董事会所有,基于独中与国中两校的长远发展考虑,教育部责无旁贷,应协助国中迁校。
联盟政府在1960年代初,通过教育法令的威逼利诱,强行改制华文中学,演变成今日国中和独中并存的局面。不过在改制之时,尊孔独中有远见的董事,通过与官方的来往函件,早就确认校地属独中所有。
尊孔校地的地契资料也清楚地指明,尊孔独中是校地的拥有者。对于尊孔国中董事会声称的校地主权未定论,“归属何者应由教育部定夺”的说法”,马来西亚留华同学会不能苟同,也深感费解。
马来西亚留华同学会会长陈志成认为,尊孔国中从接受改制之始,就是国家资助的政府中学,过去近五十年来,其实是暂借尊孔独中的校地办学。政府在民间私有产权上办学,长期没有迁移,理应感谢民间力量协助政府兴办教育。如今,岂有借用者反过来质疑校地主权谁属,不只颠倒是非,也耐人寻味。
从校园规划和教育效益而言,目前尊孔校地仅有2.3英亩,却挤进了独中和国中逾三千名师生,并不符合办学要求。教育部作为全国教育主管部门,也应该从办学质量考虑,尽速觅地把国中迁移,一来可以避免校地争议,二来也有利于两校的健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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