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杀人没其他办法吗?
A Long刊载: Jul 24, 2010 6:44 PM | 更新: Jul 24, 2010 6:44 PM
人生自古谁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杨伟光年方二十出头,年少轻狂入世未深,他不是作恶多端,十恶不赦之人,如果是则又另当别论,他的罪行是携带毒品,如果他已知错及后悔莫及,法例不外人情,何不给他一个机会,判他无期徒刑,如在狱中品行良好,若干年后给予他假释或还他自由,这也算是人间有情,好事一桩啊!
上天有好生之德,人命关天,生命是神圣的,谁都无权去轻易结束一个人的生命啊!所以我不赞成死刑这刑罚,遵守着死板的法例来终结一个年轻的生命,总是觉得很暴戾,很不文明,让我们去看看一些中东回教国家所施行的法例,偷东西要斩手,通奸要被绑住然后放进洞里被人用石头掷头致死,这样的刑罚大家扪心自问是否觉得很残暴?但是他们执法机关却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为什么?因为法例允许他们这么做,法例已经把他们的怜悯,慈悲和爱心给封堵住了。
在中东国家曾经有个九岁小孩偷东西的代价竟然是把他的小手臂放进货车轮子下面碾过,痛得死去活来,好好一条手臂就这样废了,为什么执法者不去查明小孩偷东西是为了什么原因?或者是他饿了,家里穷没得吃,只好偷了,当知道这些情由后,反而应该要同情他原谅他,资助他以及教导他,这才是人间正道啊?
自称是万物之灵的人类,基本应有的怜悯,宽恕,慈悲,博爱我们都奉行了吗?或是全部都已被那区区几个人所拟定的冷酷法例给吞吃了。
阅读评论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