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孩子丢掉才不是人!

眼前,是一张被蚂蚁咬到嚎啕大哭的男婴照片,可以想像他当时是有多么冷,多么害怕。

心很痛,很想把男婴抱紧,告诉他:“比比,比比,你安全了。”

一个正常人都不会明白,为何会有父母忍心将亲生骨肉随地乱丢。

是因为没钱养?因尝了禁果,害怕担当?违反宗教?怕法律制裁?

保护孩子不是与生俱来天性吗?没有思想的动物,如猫,猴,虎,狮,都会保护孩子,在孩子遇袭时,奋不顾身。

如果以禽兽不如形容这些把自己怀胎十个月的孩子,致死或抛弃的父母,相信大家都会举脚赞成。

数据显示,从2005至2010年,国内共发生407宗的弃婴案,雪州以105宗高居榜首。

根据调查,许多弃婴的尸体,被不人道的抛弃在荒野、路旁、垃圾桶及水沟等遍体麟伤,或尸首不全。

于是,内阁决定将弃婴个案从谋杀角度进行调查,而那些导致弃婴死亡者必须面对死刑。

对此决定,两个非政府组织赞同,惟有者也认为政府应该重新研究这项建议。

有些认为这项决定,有助阻止弃婴问题更为恶化,但也有者认为没有人可保证死刑能够减低弃婴个案发生。

从报章上得知,政府即将推行的性教育,易名为生殖与社会卫生教育课程后,主张教导少年如何禁欲,避免发生婚前性行为。

有人认为,和异性交往并不是只有性,而是可以进行许多活动及心灵交流。

试问,在这个资讯无孔不入的新时代,是否每对情侣可坚守本身“贞操”到婚后为止?

如果这一套“婚前禁欲”思想,被带到大多数的先进国,跟年轻人讨论,将为一大笑话,因他们谈的将是如何避孕,而非如何禁色欲。

性爱,是每个有血有肉的正常人类及动物的自然需求。该不该在特定时期禁欲,恐怕各有表述,但很肯定的是,事实是有不少人在情不自禁后发生性行为,并生下孩子。

政府及家长要向孩子灌输的应是爱,拥有性行为所需背负的责任,告诉孩子性并不可耻,但必须是在适当的时候及安全地拥有性。

即使婚前发生性爱,产生了小生命,都必须面对,因那是珍贵的下一代,这些孩子应跟婚后诞下的孩子,拥有平等的生存权力。

孩子是无辜的,在不当的时机把孩子生下,就必需负上养育之职。无论任何原因,把孩子丢掉,乃天地不容之可耻行为。

父母都有责任从小塑造及教育孩子正确价值观,让孩子感受身边事物的美好,培养本身对万物的爱。记得,因为爱,所以爱。

注:作者部落格 http://jamelialooi.blogspo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