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很多媒体都报道槟城水费调涨的措施,即每月用超过35立方米,就得交“保护费”。

就环保而言,该给林冠英一些掌声。其余的理由包括70%用户不受影响,及过去9年来水费不曾调涨等。

然而,单单以一间屋子的总用水量来衡量标准,未免会杀错良民!

这几天读报了几篇有关房价的报道,人民要买屋子越来越难了。薪金原地踏步,房价步步高升,买不起房屋的人们越来越多。他们,当然不是有钱人。

通常没有钱的人们,都会多几个人住一间房子。也可能和父母兄弟一起住。这样一来,个别房子总用水量就会很高,虽然其实平分下来可能不多。

但是,这是他们的错吗?

看看那些大得离谱的豪宅,里面有4间,5间甚至6间房间,间间有浴室,可是就只有一个或两个房间有人住。这些屋主大都非富则贵,就因为人少,即使挥霍用水也可能用不了35立方米那么多。

这样比较下来,谁该被罚交“保护费”?

当然,不管贫富贵贱,挥霍水源就要得到教训。

最好的方法是以个人的用水量做标准,但是这可能有一些难度。

建议槟州政府以一间屋子的总耗水量除以住客数量,得到每人每月的平均用水量。当然这需要一份很完整的资料,记录每一间屋子和其居住者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