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还有人在谈对马华报恩!
很简单的一个问题,为什么华人要对马华报恩?有这样的需要吗?
要谈报恩,首先当然先要探讨一下到底有没有恩,如果连恩都没有,又如何报恩?又何需报恩?所以第一个问题肯定是:马华对华社有没有恩?就来我们来“清算”一下。独立前的争取公民权是恩?独立后的代表华社参与政府是恩?让华小继续存在是恩?增建华小、圈定华小保留地是恩?创办拉曼学院及大学是恩?还是设立服务中心解决人民/选区问题是恩?
以上真有哪一项是恩吗(对不起,我只能想到那么多~)?争取公民权是恩?读历史的人都知道当时的华人比率跟马来人不相上下,甚至是超过马来人的,公民权何需争取?没有华人的合作,根本就不会有马来亚的独立,公民权只是最基本的条件,何来争取之说?倒是马华代表华社参与独立谈判团飞往伦敦,却把华社同意独立的要求以及条件给“忘记了”,致使华裔独立时仅有的权益是获得公民权,到底是功是过?是恩是恨?
再来,其他哪一项又是对华社的恩惠?在民主社会里,当上政府或说被选为政府,进而参与政府的决策,保障人民基本权力(如受教育的权力),以及为人民服务、解决人民问题等,全部都是一个政府的“责任”,既然是责任,就是你必须要做的事情。做得好,是应该及必须的;做得不好,是辜负了选民的寄托,是失责。即是如此,哪来的恩,又何来“报恩”之说?
好吧好吧,小弟我说得那么白,肯定会有一些朋友感到不满。那小弟我就退一步,不看并忘记掉这些其实根本不是恩的事实,并姑且把上面所提到的种种“作为”当作是马华对华社的一种“恩”吧。即便真是如此,那又怎样?华社给予马华的“报答”还不够吗?
没有人民(或曰华社)的支持,马华会当上执政党吗?马华各阶层官员会享受到人民的俸禄吗?简单一点来说,马华各阶层党员会有机会当官吗?简而言之,马华在政府内外的角色是人民公仆,是人民的工人,为人民服务争取权益是理所当然,况且可别忘了,人民可是给予金钱及职位上的回报啊!若要说报恩,人民让马华这五十几年来享受的荣华富贵难道还不足够“报恩”吗?
所以总结来说,若真要谈报恩,应该是马华对华社及对大马人民感恩戴德才对吧!
注:作者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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