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憾挑战大专法令违宪案失败
刊载: Sep 28, 2010 6:56 PM | 更新: Sep 28, 2010 6:57 PM
民青团总秘书刘华才博士表示,针对今日因参与乌雪补选而面对校方纪律对付的4名国大政治系学生,挑战《1960年大专法令》第15(5)(c)条文违宪遇挫,遭吉隆坡高庭驳回申请,原因是大专法令并没有抵触联邦宪法第10条款,即言论,集会及结社自由。民青团对隆高庭有此判决深感遗憾,同时也鼎力支持这些学生提出上诉,全力挑战及阻止大专法令继续钳制大专生参政自由。
“高庭的判决只把焦点放在有否抵触宪法,问题是违不违宪已不在话下,重点在于大专法令尤其第15(5)(c)条文早已过时,不适用于这时代,我们有必要随着时代步伐作出改变,不应该阻止大专生拥有言论,集会及结社自由。” 刘华才指出。
对此,刘华才表示民青团将全面辅助这些学生,做其后盾,持续向大专生获参政自由的方向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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