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必要多此一举
“阿拉”课题已非新鲜事,它是我国宗教自由的污点。前阵子有天主教刊物《先驱报》沿用“阿拉”字眼遭非议,被高庭下判能使用后,便随即发生基督教堂被狂徒纵火。为何“阿拉”字眼会如此备受争议?若说是伊斯兰教专有名词,中东的阿拉伯人基督徒为何得以沿用至今?要说大马是穆斯林居多的回教国,我们的邻国印尼-一个没有国教,却拥有全世界最多穆斯林的共和国;其印尼文版的《圣经》里,“阿拉”无所不在,甚至乎印尼语祷告。
伊德利斯指出,城乡的差距或许是阻力之一,居住在市区的教徒问题还不大,问题在于乡区的贫困社群,他们仍在使用马来语祷告。那莫非跟语言有干系?马来语的基督经典和祷告沿用“阿拉”字眼何罪之有?马来半岛上有部分原住民社群是用马来语祷告的基督徒,另一边厢的东马土著,伊班文的《圣经》也曾被禁止使用“真主阿拉”字眼,虽然都解禁了,却不担保使用这些敏感词汇是否安全。
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同属亚伯拉罕诸教(Abrahamic religions),二者的源头同属古犹太教,语文又同属闪含语系,因此宗教经典和仪式的词汇难免相似。在前伊斯兰时期的阿拉伯,各种偶像崇拜盛行,“阿拉”在当时等同于任何“神”之义。随着阿拉伯伊斯兰化,阿拉伯基督徒的“神”(God)还是以“阿拉”称之。即使伊斯兰教源自阿拉伯半岛,阿拉伯语的“神”并未被伊斯兰教所“专有化”。因此,语言上排斥基督徒使用“阿拉”是荒谬的。
也许我国“国情”不同,阿拉伯词汇沿用于马来语文中,仿佛已成为特定族群或是特定宗教才能使用的专有名词,并刻意垄断之。但国情不同也得考虑国内复杂的状况,例如土著身份的非马来人-穆斯林多得是,许多民族语言的经典都使用了很长一段时间,剥夺他们沿用“阿拉”字眼是否意味着违反土著权益?是否违反了他们宗教信仰的自由?还有那些信奉基督教的“马来世界”(nusantara)移民该怎么办?
若按照伊德利斯的说法,说服用马来语的基督徒可用“耶和华”替代,问题是,“耶和华”、“阿拉”皆源自希伯来语的“埃洛西姆”,他们都是“神”。伊德利斯应该跟持有狭隘、顽固思想的人们进行磋商,而非呼吁基督徒用“神”取代“神”。这是文字游戏,而且会越搞越模糊,并有害于促进各族的和谐与相互理解。
注:作者部落格 http://anti-generationism.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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