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州民主行动党改选完成,州行政议员刘天球落败,虽然宪法没有规定党选落败者一定要辞职,但是,在道德上而言,刘天球已失去代表性,失去民意的支持,他是否应该辞去行政议员职?

刘天球在党选之前,已因为数个课题引起很大的争议,他是否应该继续出任雪州行政议员职,都是有待确定的问题,如今党选之后,他甚至被行动党党员唾弃,他的去留问题,应该提出来讨论。

在昨天落幕的民主行动党改选 ,刘天球不出意外的在改选中落败,无缘出任雪州行动党的任何党职。在党选成绩出炉之后,中选为副主席的邓章钦已经呛声,刘天球应该辞去官职。

我认为邓章钦的看法是对的,刘天球应该即时辞去雪州行政议员职,已平息争议。

我个人对刘天球的评价是,他担任行政议员的表现乏善可陈,更引起很多争议。从他的助理黄传好被调查,到郑文福支持信问题,刘天球都是争议人物。

我也没有看号到刘天球提出任何好的行政建议,对华人社会毫无建树,他的确应是时候辞官。

我建议雪州政府通过数项改变,那就是修改雪州境内土地及产业买卖需要得到行政议会及雪州大臣署的恩准,这项条例的存在,根本是阻止人民自由买卖产业,同时更要负担更大的开销。

在此,我再一次呼请刘天球辞官,以面对民意。

注:作者部落格 http://kokfah.blogspo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