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应确保所有巴士安全行驶
刊载: Dec 9, 2010 1:41 PM | 更新: Dec 9, 2010 1:42 PM
民政党要求当局严厉确保巴士公司的所有巴士,即使短期之内不能按照联合国欧洲经委会(UNECE)于2007年所通过的R66车辆安全标准的规定,也要加强巴士在马路上行驶的安全性,减少涉及致命交通意外的发生,避免搭客和道路使用者的性命安全受到威胁,这是绝对不能妥协的。
民政党中央公共卫生及社会发展主任黄恭才医生指出,要防范和减少交通意外的首要对策,就是要确保在路上行驶的巴士性能的安全标准受到控制,二则就要巴士业者需严谨遵守安全、健康及环境规则。
他说,巴士公司应该在巴士上路前,确定巴士的性能和安全性,同时也应该避免让那些超龄的巴士在路上行驶,以免威胁搭客和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
也是彭亨州州议员的黄恭才说,根据联合国欧洲经委会的一项报告指出,大马道路安全研究院针对一场长巴意外的研究结果显示,肇祸巴士的车龄已超过20年的接驳巴士,可见我国仍没有任何条规可以阻止超龄和不合规格的巴士在路上行驶。
他认为,当局必须强制所有巴士公司的巴士都必须符合安全使用条件,并严厉对付违规的巴士公司,才能阻遏效果,以加强巴士在路上行驶的安全性。
“多年来,甚至近几个月来,我国频频发生致命交通意外,严重打击了人民对公共交通的信心。在意外发生后,各单位才互相指责或推卸责任是无济于事了!”
他今日是针对陆路交通局汽车工程组主任莫哈末达利在报章上揭露一项惊人消息,目前4万多辆在路上行驶的巴士当中,很可能有80%违反安全标准,在文告中如是指出。
黄恭才透露,我国的陆路交通意外法令太过于宽松,当局应适时做出修改以加重判刑和罚款,以恢复人民对公共交通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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