抨聂阿兹仍要落实回教刑事法
刊载: Sep 22, 2011 10:45 PM | 更新: Sep 22, 2011 10:48 PM
雪州民青团团长刘博文非议回教党吉兰丹州务大臣拿督聂阿兹一而再,再而三表达该州准备落实伊斯兰刑事法(断肢法),完全漠视反对意见。
刘博文发表文告指出,自回教党提出断肢法以来,多方皆表达反对意愿,奈何回教党长久以来罔顾反对声浪,坚持逆众而行,甚至胡诌断肢法获得支持。还有,聂阿兹所表达的,只有断肢法才能遏止贪污、通奸、破门行窃等罪案,这根本就是聂阿兹一厢情愿的想法,却偏偏将回教党党内的想法,硬套在民众身上,声称获得支持。
他说,聂阿兹的说法是不成立的,现有法律一样能够对付违法者,马来西亚没有必要开倒车,使用不符合时宜又不人道的断肢法。
“伊朗女子拒爱却遭淋镪水,法官判该名女子采取‘以眼还眼’的方式,在男子的双眼各滴入5滴镪水,但有关刑法引起国际关注和哗然,该名女子最终放弃执行相关惩罚。这证明相关方式并不可行,在目前讲求人道的时刻,类似刑法不应在我国出现。”
刘博文指出,聂阿兹曾表示这是为了兑现该党1990年的大选宣言,对于民联或其他政党的反对,聂阿兹也似乎没有放在心上。聂阿兹的种种言论再一次显示,回教党从来没有放弃成立回教国,并等待机会先从吉兰丹州参透至其他州属。
他呼吁,马来西亚人民应该站在人道立场,反对回教党在吉兰丹州实施断肢法,并坚持不以宗教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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