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华雪州联委会副财政李万行促请政府,一旦在2015年落实屋业发展商执行先建後售的措施,必须要设定详细的指南及严谨的监督,防止有不良屋业发展商恶性垄断房屋发展业,打击小型发展商的生计,造成“富者更富丶强者更强”的不健康状态。

同时,他说,政府也须确保发展商虽然落实了先建后售的措施,却不可以故意把屋价抬高,将负担转嫁给购屋者,否则政府要保护购屋者的一片用心,将会弄巧反拙,无法达到成效。

“我认同先建后售的措施将可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以免有不负责任的发展商为了牟利, 在向购屋者收了头期和订金后逃之夭夭,弃下一个又一个搁置的屋业发展计划。”

根据资料,截至去年8月31日,全国共有151项搁置屋业计划,房政部在各方合作下成功解决了49项,另56项在复工中,其馀46项正在寻求新的发展商。

他说,这些屋业发展计划中,涉及的是成千上万个单位,遭殃的都是一些想要自己拥有一 间屋子的购屋者,他们使用自己的毕生积蓄,却换来无尽的等待。

“无论如何,先建后售的措施始终仍存有它的隐忧,即因为先建后售的发展商,须要有庞大的资金供他们周转,才能在将房屋建竣后,开始向购屋者收钱。”

他说,这将令到一些规模较小的发展商,因为资金不足,无法负担只收一部分的钱,却要先将屋业建好,才能收到馀额,而无法涉足屋业发展计划这行,最终造成只有少数大型及 资金充足的发展商才能在这行业里立足。

“一旦这种局面出现,不排除将有一些具心不良者将企图垄断市场,并趁机将屋价抬高, 到时如果一般的国人都负担不起自己要拥有一间房屋,全部指责都将由政府来背负;这时,政府的好意便因为执行及监督不良,造成弄巧反拙。”

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拿督曹智雄指出,该部将在2015年开始要求屋业发展商执行先建後售的措施。 他说,该部曾经与发展商公会及大马购屋者协会进行多次会议,以探讨如何杜绝房屋搁置 计划问题。

他指出,目前该部仍在探讨在2015年时,是否要执行该部之前建议的“10比90”(先缴付10%订金,剩馀的竣工後才缴付)先建后售措施。

他说,为了避免发展商面对财务问题而在各项发展中半途而废,甚至导致购屋者血本无 归,该部也探讨在“先建后售”方案中,发展商是否应该委任保险公司作为担保,以保障购 屋者的权益。

“比如购屋者购买房子时向发展商缴付40%头期钱,若有关计划被搁置,作为担保的保险 公司则必须把40%头期钱原银奉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