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正党就3月投报接获诋毁民联短讯与电邮一事,今日被多媒体委员会(MCMC)传召录供2小时。

 

人民公正党彭亨州州委李健聪表示,他在昨晚接获多媒体委员会官员电话,要求在今日前往该委员会东海岸办公室录取口供以协助调查。

 

“官员是使用多媒体委员会法令第256(1)条文进行调查。录取口供共耗时2小时,过程中官员的态度专业良好。”

 

然而,李健聪对于官员要求他立刻交出手机以作为证物一事不表赞同。

 

“这是个不合情理的要求。投报人身为”吹哨者“,耗费许多时间人力向当局投报,而且证词也受到多媒体委员会法令第256(3)条文的规范,那就是必须据实相告,没有理由还要求投报人把手机与用户识别卡(SIM Card)交出,让他们承受通讯的不便与困扰。”

 

李健聪也透露,就算在投报之后,许多居民与他本人还是陆续收到许多不实与带有诋毁性质的短讯与电邮。

 

“多媒体委员会应该秉持其专业态度,尽快展开调查并采取相应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