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州行政议员哈丽玛说她将强烈要求大臣丹斯里卡立下令,往后无论州行政议员、州议员或高官,都不可为任何人写推荐信。到了这一刻,我才恍然原来民联做官的,这些年来依旧有为人写推荐信。

相信大家都认为,任何涉及商业性质的推荐信,对一个强调公正透明的政府来说,都是不应该的。一个做官的,为一个人或一个公司写商业性质的推荐信,收到的一方会有什么感觉,在一般的情况下会怎么做,结果几乎大部分都会是一样的。

不知道在郑文福事件发生前,原来民联政府没有纠正这个在前朝政府时候就存在的弊端;不知道原来在郑文福事件之后,民联政府依然如昔。这一点,真令人失望。这个主打公平透明的政府,怎么可以在执政多年之后,还没有改正不应该存在的问题?

在哈丽玛说出这一番话后,真令人想要知道,民联政府的行政议员、州议员和高官在这些年来究竟发出了多少的推荐信。他们能够出示证据,证明他们写出的推荐信是没有涉及任何私人原因吗?他们可以证明,推荐的人都比相关领域的其他人还要出色吗?

这一次,雪州政府必须清楚说明,同时正式下达禁制令,而不是一如郑文福事件之后,依旧选择忽略问题。

如果发现问题却没加以改善,永远都以前朝政府时候延续下来的惯例作为理由,这不是五十步笑百步吗?

注:作者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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