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到更好的标题,只好用这不甚满意的标题凑合着用咯。许久没有写文章,看来文笔和脑筋的灵敏度真是退步了好多。

牢骚发完,言归正传;说的正是这几天的热辣新闻,连续几天占据报章头版的“新加坡前检控官谈坦承错控”事件。

事缘新加坡一位之前被誉为“商业罪案克星”的退休主控官Glenn Knight,因在其一本最新出版的著作当中坦承自己当年的错误,引用了错误条文提控了不应该提控的陈群川,导致其坐牢而断送了大好的政治前途;如此耸动的事情,当然引起了隔岸大马社会和政坛尤其是华社的议论纷纷。

这一由当事人自己在书中揭露的事件,在当年确实充满了悬疑性。事因陈群川当时被誉为“华社救星”、“商业奇才”,更是新任的马华总会长、大马华社政坛第一人,再加上此案挥之不去的政治干预阴影,自然符合大众祈望一窥内幕的胃口,媒体炒作、人们议论,自然是正常之极的事情了。

但比较令人纳闷的事,有些马华的政治人物、甚或是记者报章,竟然大声疾呼平反陈群川,要法官道歉甚至是新国政府赔偿陈群川所受的实质及名誉损失等等,平心静气的想一想,这不是太荒谬了吗?

不说这只是一个退休检控官在事过境迁几十年后所说出一番独白;更别说主控官只是执行职责,根据总检察署审核调查证据及报告后所作出决定进而调派完成任务的其中一个主要官员而已;即便Glenn所说属实,就代表了真的错判了陈群川吗?

是的,错控不代表错判。要知道上庭了之后,就不是检控官一个人的事情。检控官固然有举证入罪的责任,但别忘了辩方律师同样有反驳辩证的机会,而更重要的是,还有更高一级的法官来裁定及下判,参考了这一些事实,那些动辄想要为陈群川平反的人士,是不是有那么一点点荒谬了呢?

所以说,如果Glenn说的是他自己认为且相信的事实判断,也不代表了陈群川确实被错判。因为若要错判,绝对不是Glenn一个人的失责那么简单,而是上至法官、总检察署,下至辩护律师等人的集体失责了!

当然,在这里并不是要否定Glenn书中所说,本人也非常敬佩陈群川的所作所为(他算是少数令人敬佩的马华中人),或许他在当年真的是被冤枉,坐的是政治牢,但不管怎样,在Glenn出书的当儿就来高呼平反陈群川,还是未免太过儿戏了吧!

还有还有,更别说后来陈群川在马来西亚再被提控,再次被判坐牢了。但这都是另一个故事。

最后不得不说,大赢家Glenn已经为他的新书完成了成本极低的廉价宣传了。

注:作者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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