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亚依淡州选区协调员张瀚中文告:

民青团槟州副团长陈嘉亮日前在面子书发表的“买棺材论”引起轩然大波后,槟州社青团周三(12日)终于展开一贯性行动,向警方报案。

我同意槟州社青团秘书孙意志的温和谈话,他说,尽管大马有言论自由,但不等于可以肆无忌惮地以粗俗语气或买棺材等言论辱骂或诅咒他人。

可是,社青团团长黄伟益报案后发表的讲话,却让人不敢恭维。

黄伟益说,“陈嘉亮搞政治搞到如此田地,是下贱和下流的......”,我请问,以“下贱”和“下流”二词骂人,算不算语气粗俗?

骂人功夫一流的黄伟益又说,“陈嘉亮的言论较之前‘光大狂人’送棺材给我及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的举动更严重,因此警方应该对此展开调查和进行提控。”

是的,陈嘉亮的确有错,但其实大家都知道,所谓的“买棺材论”只不过是形容得太过火的浑话,而‘光大狂人’则付诸行动,一个是讲,一个是做,罪过之轻重,实不难分辨。

再有就是,黄伟益指陈嘉亮的言论伤害到民政党,所以该党领袖和槟州国阵主席邓章耀必须采取马上行动,否则民政党就会遭到唾弃。

唉,黄伟益是活生生的猫哭老鼠,要是槟州选民因而唾弃民政党,他高兴都来不及了,所谓替民政党忧心之说,是不折不扣的风凉话。

整起事件,陈嘉亮确实犯下不可轻易脱罪的错误,他个人应该就此真诚地表示歉意,然而,作为青年团槟州副团长,陈嘉亮的身分还不至于能够跟整个民政党或槟州国阵划上等号。任何方面想把责任推给民政党或邓章耀,皆为“欲加之罪”的举动。

在“光大狂人送棺材”事件上,行动党报案后,事情就不了了之,我真的很想知道,行动党会否“厚此薄彼”,对陈嘉亮、民政党及邓章耀死咬不放,要是真的如此,用“欺善怕恶”四个字来形容行动党,不晓得是否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