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有个困惑,在大马中任何的交通罚单,究竟该不该还。

犹记得民联执政槟州率先宣布豁免所有前朝地方政府发出的罚单。因此,身在雪州的我,即便中了停车罚单,我也很犹豫该不该缴付罚单。

我的顾虑是,万一我依时还了,但很不幸的每换一次政府,走马上任者都开恩豁免线付罚单,那么我不是成了笨蛋吗?

现在又轮到了AES,之前经过法庭提控程序的,有人认罪匆匆缴了罚款了事,有人不认罪继续纠缠著。

而我也不幸中了一张AES,在政府方面原本很强硬说非执行不可,如今连总检察长也无奈要暂停控了。

政府的朝夕令改,往往让人哭笑不得呢。在执法、拍照、提控各说各话前,看来还是淡定有钱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