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顺宗绕过理事会行事应参考2008年风波说法
新纪元学院校友会副会长李仕强发表文告:
新纪元学院于2013年3月1日迎接第十五周年校庆。很遗憾的,就如新纪元学院2008年迎接第十周年校庆时发生争议,第十五周年校庆也发生令校友觉得难过的争议。
2008年与2013年的风波很相似,因此,校友会建议理事会在处理莫顺宗博士事件,参考2008年的说法。
新 纪元学院院长莫顺宗博士于2013年2月27日及28日在保安人员强行递解下,辞退副院长钟瑜及国际交流主任张玉怀。在求知说理的大学或学院的设置,强行 以保安人员递解无通知辞退,在情在理都说不过去,不是一所大学或学院所为,严重影响新纪元学院形象。新纪元校友会对此深感遗憾。
关键的问题是,上述辞退,并没有获得新纪元学院理事会通过。
新 纪元学院管理规章(1999年)第23条(1)规定,“理事会应委任一位院长,及需要时亦委任一位副院长,惟须由董事会批准,并应呈教育部以或批准。”第 26条则规定,“停职或解雇管理人员、教学或非教学职员之权力属于理事会,惟理事会得授权院长或其他理事会之代表执行之。”
2008年新纪元风波时,对前院长柯嘉逊的其中一项事后指控,即柯在人事任免上,绕过理事会。经过2008年风波之后,理事会规定,主任级以上的人事任免,必须经过理事会通过。
莫顺宗事件牵扯出来的是国际招生付费疑虑,与柯嘉逊离职时董总领袖做出指控类似。
因此,新纪元学院校友会将在日内发函给新纪元理事会主席王超群,建议在3月19日会议把校友会的以下议案列入会议议程当中:
一、既然有处理柯嘉逊事件的说法在先,建议冻结莫顺忠院长职一个月,直至理事会委任的独立稽查单位完成针对国际招生疑虑作出调查再复职;
二、院长莫顺宗以保安人员强行解雇副院长及国际交流主任,绕过理事会、藐视新纪元学院制度,向理事会道歉;
三、成立理事会小组,与副院长及国际交流主任协商合理解约安排。
四、新纪元校友会也同时要求理事会,针对董事会绕过理事会处理莫顺宗事件,要求董事会主席提出解释。
根 据新纪元管理规章也规定,“新纪元学院理事会(Board of Governors),向根据1965年公司法令下注册的董教总教育中心非盈利有限公司(董事会)负责,由董事会代表7人、校友会代表2人、教师代表2 人、学生代表2人、院长和副院长为当然理事,另外再由董事会委任6人。”
董事会的责任是委任理事会的多数成员(但非全部成员),但是不能越俎代庖,越过理事会的权责。
董事会在不满理事会的决定时,可以按照规章撤除理事的委任,但是不能在理事会合法任期内越权。
新纪元校友会希望理事会可以针对上述四点议案,做出全面的讨论,一劳永逸地解决新纪元学院的制度混淆问题。
新纪元学院校友会副会长李仕强发表文告:
新纪元学院于2013年3月1日迎接第十五周年校庆。很遗憾的,就如新纪元学院2008年迎接第十周年校庆时发生争议,第十五周年校庆也发生令校友觉得难过的争议。
2008年与2013年的风波很相似,因此,校友会建议理事会在处理莫顺宗博士事件,参考2008年的说法。
新纪元学院院长莫顺宗博士于2013年2月27日及28日在保安人员强行递解下,辞退副院长钟瑜及国际交流主任张玉怀。在求知说理的大学或学院的设置,强行以保安人员递解无通知辞退,在情在理都说不过去,不是一所大学或学院所为,严重影响新纪元学院形象。新纪元校友会对此深感遗憾。
关键的问题是,上述辞退,并没有获得新纪元学院理事会通过。
新纪元学院管理规章(1999年)第23条(1)规定,“理事会应委任一位院长,及需要时亦委任一位副院长,惟须由董事会批准,并应呈教育部以或批准。”第26条则规定,“停职或解雇管理人员、教学或非教学职员之权力属于理事会,惟理事会得授权院长或其他理事会之代表执行之。”
2008年新纪元风波时,对前院长柯嘉逊的其中一项事后指控,即柯在人事任免上,绕过理事会。经过2008年风波之后,理事会规定,主任级以上的人事任免,必须经过理事会通过。
莫顺宗事件牵扯出来的是国际招生付费疑虑,与柯嘉逊离职时董总领袖做出指控类似。
因此,新纪元学院校友会将在日内发函给新纪元理事会主席王超群,建议在3月19日会议把校友会的以下议案列入会议议程当中:
一、既然有处理柯嘉逊事件的说法在先,建议冻结莫顺忠院长职一个月,直至理事会委任的独立稽查单位完成针对国际招生疑虑作出调查再复职;
二、院长莫顺宗以保安人员强行解雇副院长及国际交流主任,绕过理事会、藐视新纪元学院制度,向理事会道歉;
三、成立理事会小组,与副院长及国际交流主任协商合理解约安排。
四、新纪元校友会也同时要求理事会,针对董事会绕过理事会处理莫顺宗事件,要求董事会主席提出解释。
根据新纪元管理规章也规定,“新纪元学院理事会(Board of Governors),向根据1965年公司法令下注册的董教总教育中心非盈利有限公司(董事会)负责,由董事会代表7人、校友会代表2人、教师代表2人、学生代表2人、院长和副院长为当然理事,另外再由董事会委任6人。”
董事会的责任是委任理事会的多数成员(但非全部成员),但是不能越俎代庖,越过理事会的权责。
董事会在不满理事会的决定时,可以按照规章撤除理事的委任,但是不能在理事会合法任期内越权。
新纪元校友会希望理事会可以针对上述四点议案,做出全面的讨论,一劳永逸地解决新纪元学院的制度混淆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