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简单的“干净”选举
(1)由NGO或Bersih挑选出7位有公信力(中立)的人,以取代现在的SPR 7人。
(2)到首相府集会,要纳吉用上述7人替换现任的。
(3)要新的SPR在3个月内,将222个选区“平均”划分。
(4)3个月后重选。
人民不是要在野党包赢,但是要一个公平及没有舞弊的大选,让人民选出真正符合民意的执政党。
所以,我觉得不是要逼纳吉下台,而是要逼他将SPR撤换成有公信力(中立)的人,然后重选。
要不然,他换一批自己人进SPR,人民的气消了,就很难再上街集会。然后,人民过了认为痛苦的5年后,到时的大选过后,很可能觉得又再被骗一次。
另外,集会地点必须是去首相府才有效(而不是吉隆坡或其他地方)。
我在这里有说明集会地点的重要性:
=====================
(1)《 一定要去首相府,黑潮集会才有效 》
节录:
集会最基本的目的是:用人潮去威摄集会对象,让对方知难而退,调整原本不受欢迎的政策…
只要去布城首相府集会1次或2次,首相治理国家的态度必定会有所转变……
(2)《 黑潮去首相府集会的强大震撼力 》
节录:
(3)《 集会地点的重要性 》
节录:
集会要有效果,“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如果可以趁国家庆典(例如831或916)、或外国贵宾来访(例如日本首相到访)的天时,在首相府或首相接见贵宾的地方(地利),配合Bersih 4.0的号召力(人和),来一场3个元素都有70%以上威力的集会,必定可以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
所谓“明确”,意思是说,集会对象可以立刻做,而且做出来是人民可以立刻知道他有做到。
例如,第1次集会,要求纳吉撤换现有的SPR 7人,并以NGO或Bersih挑选出的7位有公信力(中立)的人来替换。
这个诉求是他可以立刻做到的,因为SPR是首相署内的部门,首相有行政上的人事任命权(虽然是通过最高元首的橡皮盖章)。
当纳吉撤换SPR 7人委员后,人民也立刻就知道,他有做到集会者的要求。这个绝对是含糊不了的。
如果诉求不明确,或者是有好几个诉求,那么,集会的效果就很小。
例如Bersih 2/3的8大诉求,结果只是被选委会挑出影响力最小的(不)褪色墨汁来愚弄一番。
这样一来,被集会对象蒙混过关的几率就很高。
还有,集会要有效果,就一定要订下诉求的deadline(截止日期)。如果集会对象在这个日期前做不到诉求,就一定要再继续集会冲击,直到他做到为止。要不然,集会对象可以置之不理,让集会者白忙一场。
所以,集会者到首相府集会,事先一定要明确的讲好1个诉求,及定下deadline给集会对象。
这样的话,纳吉(及罗斯玛)在首相府被围城而吓破胆时,他们就会思考如何在deadline前做到诉求。
我觉得,deadline订为2个星期或1个月,是恰当的。
也就是说,集会时,明确的告诉纳吉:“如果您不在2个星期内,满足诉求,集会者就在1或2个月后再次集会”。
如果集会对象做不到诉求,人民可以在1或2个月后,再次施压。不用好像Bersih般,等1年这么浪费时间。
最后,集会不能只是集会4个小时。这样是没有效果的,必须要连续集会3天以上,或者加上晚上的留守或占领(Occupy),否则,集会对象只会觉得集会者是在玩泥沙,而不屑理会。
当集会的第1个诉求获得满足后,才来进行第2个诉求的集会。
例如,当纳吉以中立的人选撤换SPR 7人后,便再次到首相府集会,要求第2个诉求:
“要纳吉下令,新的SPR在3个月内,将222个选区‘平均’划分。”
当这个诉求也被满足后,再集会要求纳吉解散国会,进行重选。
只有这样,人民才会有最基本的“干净”选举。
经过重选,一个符合民意的执政党上台后,才可能进行更好的选举改革。
例如将选委会隶属于国会、比例代表制、干净的选民册、废除邮寄选票、减少选区数目等。
总结一下:
(1)去首相府集会。
(2)每次集会只有1个诉求。
(3)诉求要明确。
(4)诉求要有截止日期。
(5)再次集会是在1或2个月后。
(6)集会3天或以上。
(7)诉求按照这个顺序:要纳吉撤换SPR 7人、要纳吉平均划分选区、要纳吉解散国会来重选。
所谓的公信力(中立),意思是说:“只要不是执政党提出的人选,就可以了”。道理很简单,就是“避免利益瓜葛”。由第3方人选进行选举,怎样都好过执政党委派的人选。
而且,如果新的人选无法满足“平均”划分选区的第2个诉求,就再次集会要求换人。所以,不需要执着,一定要找到“最理想的人选”,才去集会。
(1)由NGO或Bersih挑选出7位有公信力(中立)的人,以取代现在的SPR 7人。
(2)到首相府集会,要纳吉用上述7人替换现任的。
(3)要新的SPR在3个月内,将222个选区“平均”划分。
(4)3个月后重选。
人民不是要在野党包赢,但是要一个公平及没有舞弊的大选,让人民选出真正符合民意的执政党。
所以,我觉得不是要逼纳吉下台,而是要逼他将SPR撤换成有公信力(中立)的人,然后重选。
要不然,他换一批自己人进SPR,人民的气消了,就很难再上街集会。然后,人民过了认为痛苦的5年后,到时的大选过后,很可能觉得又再被骗一次。
另外,集会地点必须是去首相府才有效(而不是吉隆坡或其他地方)。
我在这里有说明集会地点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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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定要去首相府,黑潮集会才有效 》
节录:
集会最基本的目的是:用人潮去威摄集会对象,让对方知难而退,调整原本不受欢迎的政策…
只要去布城首相府集会1次或2次,首相治理国家的态度必定会有所转变……
(2)《 黑潮去首相府集会的强大震撼力 》
节录:
(3)《 集会地点的重要性 》
节录:
集会要有效果,“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如果可以趁国家庆典(例如831或916)、或外国贵宾来访(例如日本首相到访)的天时,在首相府或首相接见贵宾的地方(地利),配合Bersih 4.0的号召力(人和),来一场3个元素都有70%以上威力的集会,必定可以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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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明确”,意思是说,集会对象可以立刻做,而且做出来是人民可以立刻知道他有做到。
例如,第1次集会,要求纳吉撤换现有的SPR 7人,并以NGO或Bersih挑选出的7位有公信力(中立)的人来替换。
这个诉求是他可以立刻做到的,因为SPR是首相署内的部门,首相有行政上的人事任命权(虽然是通过最高元首的橡皮盖章)。
当纳吉撤换SPR 7人委员后,人民也立刻就知道,他有做到集会者的要求。这个绝对是含糊不了的。
如果诉求不明确,或者是有好几个诉求,那么,集会的效果就很小。
例如Bersih 2/3的8大诉求,结果只是被选委会挑出影响力最小的(不)褪色墨汁来愚弄一番。
这样一来,被集会对象蒙混过关的几率就很高。
还有,集会要有效果,就一定要订下诉求的deadline(截止日期)。如果集会对象在这个日期前做不到诉求,就一定要再继续集会冲击,直到他做到为止。要不然,集会对象可以置之不理,让集会者白忙一场。
所以,集会者到首相府集会,事先一定要明确的讲好1个诉求,及定下deadline给集会对象。
这样的话,纳吉(及罗斯玛)在首相府被围城而吓破胆时,他们就会思考如何在deadline前做到诉求。
我觉得,deadline订为2个星期或1个月,是恰当的。
也就是说,集会时,明确的告诉纳吉:“如果您不在2个星期内,满足诉求,集会者就在1或2个月后再次集会”。
如果集会对象做不到诉求,人民可以在1或2个月后,再次施压。不用好像Bersih般,等1年这么浪费时间。
最后,集会不能只是集会4个小时。这样是没有效果的,必须要连续集会3天以上,或者加上晚上的留守或占领(Occupy),否则,集会对象只会觉得集会者是在玩泥沙,而不屑理会。
当集会的第1个诉求获得满足后,才来进行第2个诉求的集会。
例如,当纳吉以中立的人选撤换SPR 7人后,便再次到首相府集会,要求第2个诉求:
“要纳吉下令,新的SPR在3个月内,将222个选区‘平均’划分。”
当这个诉求也被满足后,再集会要求纳吉解散国会,进行重选。
只有这样,人民才会有最基本的“干净”选举。
经过重选,一个符合民意的执政党上台后,才可能进行更好的选举改革。
例如将选委会隶属于国会、比例代表制、干净的选民册、废除邮寄选票、减少选区数目等。
总结一下:
(1)去首相府集会。
(2)每次集会只有1个诉求。
(3)诉求要明确。
(4)诉求要有截止日期。
(5)再次集会是在1或2个月后。
(6)集会3天或以上。
(7)诉求按照这个顺序:要纳吉撤换SPR 7人、要纳吉平均划分选区、要纳吉解散国会来重选。
所谓的公信力(中立),意思是说:“只要不是执政党提出的人选,就可以了”。道理很简单,就是“避免利益瓜葛”。由第3方人选进行选举,怎样都好过执政党委派的人选。
而且,如果新的人选无法满足“平均”划分选区的第2个诉求,就再次集会要求换人。所以,不需要执着,一定要找到“最理想的人选”,才去集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