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监禁是否就比死刑人道?相信这一直是许多人所质疑的。

在马新两地,贩毒的最高刑罚为死刑。对于早前运毒至新加坡而被判死刑的杨伟光而言,得以豁免死刑,而改为20年终身监禁兼15下鞭刑就是最好的判决方式。法律不外乎人情,法律的宽容给予他一个重生的机会。

世界反对死刑联盟2012年的数据显示,在全球158个国家中,仅剩21个国家(相等于十分之一)仍执行死刑。比起2003年的28国有着大幅度的减少。换言之,越来越多国家加入废除死刑的行列中。这是一个值得高兴的事,可是难道终身监禁就比死刑来得人道吗?我想,是的。

终身监禁指限制犯罪者的人身自由直到死亡的刑罚,但只要表现良好,一般皆可获得假释或减刑。生命无价,有谁有权力决定一个人的生死?又有谁有资格剥夺一个人的生命?人谁无过,况且不排除有人故意走法律漏洞或是无辜人士受害,若强制性地以死刑判决,岂不是将人命看成浮云?

残忍、暴力、不人道……是一般人对死刑的看法。虽说终身监禁只不过是换一个方式让犯罪者受到精神折磨,但换另一个角度去想,这也是让犯罪者反省及重新定位自己的历程。俗话说:“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终身监禁用意亦在于给予犯罪者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再者,死刑的用意一般在于杀鸡儆猴,以冀减低罪案发生。尽管不少数据显示我国的罪案率逐渐降低,但治安问题亮红灯、贩毒集团猖狂等现象令国民的安全感丧失,更无数据显示死刑是最好的处罚方式。显然,死刑其实并无显著的作用。

综合上述种种,死刑在大马应当被废除。希望在不久的将来,大马能逐步成为废死的亚洲国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