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华同意=华社同意?一相情愿还是指鹿为马?

马华公会总会长黄家定说“6-2,3-2方案”,即华文小学四至六年级的数学科将以六节华文、两节英文授课,而科学则以三节华文、两节英文授课,“是一个实际的方案,它符合了华社及家长的意愿。”

这句“符合了华社及家长的意愿”到底有何根据?请黄家定提出证据,不然我认为黄家定有涉嫌欺骗华社的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