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按照市场的操作规律收购,无论如何都不是奸商。

真正十恶不赦的奸商,是那种为了吞并,不惜向ATAS进谗的混帐,象把人家的新闻评论进行行针对性的翻译栽赃,这不只是奸商,还是奸贼之所为。

回应读者来函: 收购更多报章不等于奸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