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谈到法治和人治的时候,我们经常强调要法治。其实,每个国家的统治者,在订立各种各样的法律法令,尤其是能够影响其统治地位的法律法令的时候,首先要考虑的,不是给被统治者更多的自由,而是如何延续和巩固其政权。“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到手的江山,怎能轻易地丧失在自己订立的法律法令之下,那岂非作法自毙?

你说,统治者所订立的法律法令是恶法,那是你说的,对统治者来说,只要能延续和巩固其政权的法律法令,便是良法,根本就无所谓恶法。紧急法令,机密法令,新闻印刷法令,大专法令等等多如汗毛的法令,就像老鹰的利爪,正是统治者赖以延续和巩固其政权的工具,岂容你要求废除就废除?

凶猛的老鹰需要强而有力的利爪方能生存,而腐败滥权的政权更需要你所说的恶法方能生存。两百年前,当白种人从欧洲移民到美国开疆拓土,巧取豪夺,面对印第安人的反抗的时候,由白种人组成的统治者,除了暴力镇压印第安人,难道同时没有订立许多恶法对付印第安人,令印第安人最终失去了土地,失去了森林,失去了一切吗?当非洲黑人像草原上的野兽被白种人围捕,贩卖到美国当奴隶的时候,难道白种人的统治者没有订立各种恶法以管制黑奴,令黑奴插翅难飞,唯有世代为奴求生吗?难道白种人的统治者不知道“人人生而平等”的法律原则吗?印第安人,黑人,这些被上帝染上颜色的“人”,怎能与白种人平等呢?

只有当统治者认为被统治者不再威胁动摇其政权,或者统治者的腐败滥权的行为不再被被统治者质疑的时刻,你所说的恶法就可能得到修改,令其变得较接近你所要求的良法,至于废除与否,就要看统治者是否信心十足,认为自己所建立的政权是否绝对不会被颠覆,自己所设计的制度是否绝对不会被打倒。

既然统治者是依法统治,便是法治,你要反对这个法令,要废除那个法令,要质疑腐败滥权,只能令统治者更心惊胆战,订立更多的恶法。问问你自己,你后面有多少觉醒的老百姓支持呢?单靠你十支百支秃笔,行得通吗?老鹰扑小鸡,唧唧叫的是小鸡,再叫得多么凄厉,老鹰就会大发慈悲吗?当大家都只能也只想歌功颂德,阿谀谄媚,俯首帖耳的时候,一切恶法就会废除了,但是,这样的一天会到来吗?不会。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当民不聊生的时候,当各族人民再也不受种族主义者愚弄的时候,一切恶法都被废除的一天就可能会到来。问题是,何时能有这样的一天?

回应新闻报导: “还我新闻自由!废除出版准证!”,公民组织和党团向国安部呈备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