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和国民登记局应统一补发遗失大马卡的程序
马华宣传局刊载: Jul 14, 2006 5:01 PM | 更新: Jan 29, 2008 6:21 PM
针对遗失大马卡后申请补发的程序事件,马青副总团长梅振仁吁请警方和国民登记局统一遗失大马卡后申请补发的程序,让民众清楚了解个中的程序以避免混淆。
梅振仁表示从上周五开始,报章已经陆续出现关于遗失大马卡罚款数额和补发大马卡程序的新闻,但是截至今天为止,有关单位却还没有作出统一的决定来解决问题。他指出警方与国内事务部都发出声明,指遗失大马卡者必须向警方报案才能申请补发大马卡;但是登记局却表示现有的政策并没有改变,遗失大马卡者无须向警方报案,他们只要向布城国民登记局报失,一经核实就能够在24小时后获得补发。
他表示,过去民众遗失身份证,必须向警方报案以后才能够获得补发;可是自从大马卡取代身份证成为国民的身份象征以后,公众可以自由选择报案与否,都可以向国民登记局申请补发大马卡。至于近日出现争议的却是公众究竟应该根据警方或是移民局的声明来处理补发大马卡的课题。由于不同的单位所发出的声明各异,民众对于正确的补发程序还是感到混淆。
梅振仁因此指出,各有关部门应进行讨论,寻找一个统一、完善的解决方案,才能避免混淆的事件发生。他同时认同先报警、再补发的方法是必须的。他表示此举是对遗失大马卡者的一种保障,以避免代表国民身份的大马卡被不法集团盗用,惹来不必要的麻烦。因为有部份的大马人以高价把大马卡卖给外劳,然后再向有关当局申请补发;长远来说,这将间接对国家发展造成损失。
最后,梅振仁强调统一遗失大马卡后申请补发的程序是势在必行的,以避免公众对于自己切身课题产生混淆。此外,他也呼吁民众不要为了金钱而贩卖代表身份的大马卡,以免受到对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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