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正党主席权力有多大?
刊载: May 24, 2007 9:51 PM | 更新: Jan 29, 2008 6:21 PM
在人民公正党第4届全国代表大会于芙蓉举办前夕,我要带大家关注一项很有趣的问题:公正党全国主席的权力有多大?
先看看此党是如何根据党章第16.5条,成立其全国最高理事会:
所有最高理事会成员
职位 数量
主席: 1(票选)
署理主席: 1(票选)
副主席: 3(票选),2(被主席委任)
青年团团长: 1(票选)
妇女组主席: 1(票选)
总秘书 :1(被主席委任)
副总秘书: 4(被主席委任)
总财政: 1(被主席委任)
宣传主任: 1(被主席委任)
最高理事:20(票选),7(被主席委任)
州联委会主席: 14(被主席委任,包括13州与联邦直辖区)
总数:57位;27位票选,30位被委任
以最初的27位票选成员,我们假定安华最后被票选为新任主席,那么让我们在考虑几个问题:
1) 安华会如何以一个非常有创意的排阵,组成一个多元种族政党?
2) 安华是否有资源或办法接触,从我国社会选出恰当的政治领袖,让最后的最高理事排阵能反映出一支有信心在下一届大选壮大反对党势力的队伍吗?
3) 一个以安华为新任全国主席的人民公正党会有什么样的价值?
4) 当安华坐在真正能带领的地位,有100巴仙掌控此“新政治”又令人民有所期待的政党时,他能带来什么样的贡献?
5) 安华结合公正党会有什么样的化学效应呢?
作者为人民公正党霹雳州,华都亚也区部青年团副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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