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连玉精神奖”接受提名
在华教的开拓和耕耘历史中,总涵盖了许多可歌可泣的故事。为了嘉勉与华教同甘苦、共患难的华教工作者,林连玉基金自1988年始即颁发“林连玉精神奖”,以表彰在华教漫漫长路上,默默耕耘的无名英雄,或是备受推崇的华教斗士,以期能起互相鼓舞、提高士气之效,使这种立人立己的精神得以延续。截至2006年,共有20个团体及39个个人获得林连玉精神奖。本年度“林连玉精神奖”颁奖典礼订于12月15日(星期六),假吉隆坡尊孔独立中学礼堂举行。林连玉基金吁请各界同道届时踊跃出席观礼。
“林连玉精神奖”提选准则如下:
① 表扬对象必须是对华教建设有功劳,其行为对当前华教斗争有特殊意义,有助于发扬林连玉精神而能够成为其他人榜样者。
② 人选尽量地方化,侧重无名英雄,不过也不排斥在需要的时候有例外的决定。
③ 这些个人或组织,可以由各地文教机构等发掘、提名,也可以由林连玉基金本身发掘。
④ 每年颁发一次,每一次可以表扬至多三个个人或组织。
⑤ 不颁发奖金。
⑥ 由于不是比赛性质,因此被提选的个人或组织不能被视为“最佳”、“最特别”或“最有贡献”。
⑦ 人选的最后决定权在林连玉基金董事部。
2007年度“林连玉精神奖”经已开始接受提名,候选人提名表格可向林连玉基金索取。林连玉基金欢迎全马各地的华教单位、文教机构、华社团体、学校董家教等踊跃推荐“林连玉精神奖候选人”,并请连同推荐信等一切相关资料于截止日期前,即2007年10月15日邮寄至林连玉基金秘书处。通讯处如下:
林连玉精神奖遴选委员会
321-D, Lorong T.A.R. Kanan Satu, Off Jalan Tuanku Abdul Rahman,
50300 Kuala Lumpur.
电话:03-2698 5759
传真:03-2692 79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