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公众报告及厘清坤成校友会起诉坤成女中董事部9位执行董事(office bearers)的诉讼案件,于2007年11月20日在吉隆坡高庭被撤销(dismissed)。

此案的撤销是基于技术性因素(technical defects) 而非基于实际案情内容的是非曲折(merits)。

1.坤成校友会于2007年6月20日委任会长李书祯为社团公职人员(public officer),并于 6月26日提呈社团注册官。

2.经过一个月的追踪和等待,社团注册局没有进一步的反应,而本会在不知道社团注册官应该发出一份证书的情况下,于7月26日入禀吉隆坡高等法庭。

3.然而,社团注册官在9月4日通知李书祯去领取证书。该证书的日期志明9月4日,而非6月26日。

有鉴于上述技术性因素,法庭撤销这起案件。因此,本会还有重新入禀法庭的权利。

本会慎重呼吁坤成女中董事部应有社会责任,切勿称此时机,投机地执行备受质疑的5月20日赞助人大会所通过的两项议案:即

1.授权董事部全权处理重建计划;

2.授权董事部在适当的时候招收男学生

最后,本会呼吁家长们慎重考虑孩子的前途,注意此案件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