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诉讼案被高庭撤销
刊载: Nov 22, 2007 8:09 PM | 更新: Jan 29, 2008 6:21 PM
向公众报告及厘清坤成校友会起诉坤成女中董事部9位执行董事(office bearers)的诉讼案件,于2007年11月20日在吉隆坡高庭被撤销(dismissed)。
此案的撤销是基于技术性因素(technical defects) 而非基于实际案情内容的是非曲折(merits)。
1.坤成校友会于2007年6月20日委任会长李书祯为社团公职人员(public officer),并于 6月26日提呈社团注册官。
2.经过一个月的追踪和等待,社团注册局没有进一步的反应,而本会在不知道社团注册官应该发出一份证书的情况下,于7月26日入禀吉隆坡高等法庭。
3.然而,社团注册官在9月4日通知李书祯去领取证书。该证书的日期志明9月4日,而非6月26日。
有鉴于上述技术性因素,法庭撤销这起案件。因此,本会还有重新入禀法庭的权利。
本会慎重呼吁坤成女中董事部应有社会责任,切勿称此时机,投机地执行备受质疑的5月20日赞助人大会所通过的两项议案:即
1.授权董事部全权处理重建计划;
2.授权董事部在适当的时候招收男学生
最后,本会呼吁家长们慎重考虑孩子的前途,注意此案件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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