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出的问题,你拒绝答辩(因为会影响你的“官运”),没关系。

那么你是否支持吉隆坡暨雪兰莪中华大会堂提出《国家兴衰,华社有责》的14点建言?

选举改革

恢复地方政府选举

成立“独立警察投诉与违例行为委员会”(IPCMC)

废除《内安法令》

成立司法独立委员会

成立法定地位的跨宗教理事会

以“有竞争性的福利政策”取代“土著政策”

全面检讨私营化政策

修法规定“系统化、制度式增建华小”

制定《资讯自由法令》

成立国会特选委员会,全面检讨媒体法律

面对不合理的法令与政策时,你是否会游说政府主动修改?

如果游说无效,你是否会主动提出私人法案,要求表决,让选民能够清楚判断个别议员的承担?

景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