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黄家泉应该纠正旧马华部长在人屋檐下的思维,既然已当了新部长,就应该以新作风来执行受人民欢迎的新政策:将房屋地契一律改为永久地契。

本届大选后,黄家泉在马来西亚国会处女演词应提出“国家土地法典新修正案”,将我国所有的华人新村、马来村庄、印度村庄,重组村等等,一律改为永久地契,以利惠我国全体人民。

黄家泉在日前公开赞同这种利惠广大人民群众的永久地契政策。但其实上,州政府只能发出30年、60年及99年的地契,唯联邦政府才有权修改国家土地法典76条文以后,方允许发出永久地契。州政府如要硬闯,则须克服三项障碍,即永久地契只发给(一) 联邦政府或公共机构;(二) 公共用途;及(三) 特殊情况。州政府只能引用第三种情况,而引用第三种情况,须经中央政府总检察署来诠释。

若黄家泉对永久地契的见解,是正确无误的话,加上他本身也赞同霹州新政府的做法,身为联邦部长的他,有责任去修改不利于广大人民的法律条文,以落实人民欢迎的永久地契发放政策。

这是马华部长挽救马华的最、最快的机会,永久地契是全国热门的课题,是马华手上的热煎堆,敢敢吃下,虽会啖伤嘴唇,却可挽救势将没落的马华公会。若黄家泉还是以“为反对而反对”之心态,忽略“全民部长”应尽的职责,那么,欢迎落实永久地契发放政策的广大人民,将对马华及马华部长更加失望,而这也说明,马华甘心继续在他人屋檐下苟且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