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6日“废除内安法令”集会
刊载: Sep 24, 2008 5:49 PM | 更新: Sep 24, 2008 5:50 PM
槟城《废除内安法令联盟》强烈反对著名部落客拉惹柏特拉于今日被内政部长赛哈密援引内安法令第8条文,延长扣留两年!槟城《废除内安法令联盟》谴责政府为了打压人民运动不惜动用恶名昭彰的内安法令!
槟城《废除内安法令联盟》针对此事,呼吁槟城各界人士前往槟州大会堂前集合进行烛光集会。槟城《废除内安法令联盟》谴责这项逮捕行动明显触犯世界人权宣言第10条文:人人完全平等地拥有权由一个独立而无偏倚的法庭进行公正的和公开的审讯。《内安法令》下被逮捕的人都不被给予任何审讯也不给予任何法律咨询。在《内安法令》的历史中,每当人民醒觉并站出来时政府就会应用《内安法令》来打压人民的醒觉运动。
警方在9月12日逮捕柏特拉时,是援引内安法令第73(1)条文,因此柏特拉的代表律师是针对该条文申请人身保护令。但是,随着内政部长昨晚援引第8条文延长拉惹柏特拉的扣留期以致人身保护令的申请被驳回!
《废除内安法令联盟》呼吁槟城的民众再次显示其人民力量拒绝政客打压人民的运动。集会详情如下:
日期:9月26日
时间:晚间九时半
地点:槟州大会堂
联络人:刘素希 012-8756179 或者 suarampg@gmail.com
请穿戴《废除内安法令》徽章/衣服或深色的衣服及带蜡烛或手电筒前来。同时将此信息散发出去!
《废除内安法令联盟》接下来每个星期五(3/10,10/10和17/10)还会继续办烛光集会,时间将会是晚间九点,在集会的同时将收集民众的签名以示支持废除内安法令。同时为了给予《内安法令》的受害者支持,我们即将在现场寄佳节贺卡于无法和家人欢庆佳节的马来同胞,民众也可自行携带佳节贺卡。
槟城《废除内安法令联盟》同时呼吁警方不要干涉人民的集会自由,在世界人权宣言第20条:人人有权享有和平集会和结社的自由。《废除内安法令》呼吁民众不畏强权不向暴力低头,让槟城人民以和平的方式抗衡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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