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废除内安法令联盟今日发出文告,大力谴责槟州警队的逮捕行动,并认为如果政府警队若不正视人民要求废除内安法令的呼吁,最终将会演变成“官逼民反,民不能不反的局面”。

该组织强调,槟州警队必须要注意到要求废除内法令的烛光,并不是单独在槟州被燃起,然而全马各地的人民都纷纷站出来表达自己的立场。

“而这场全民自发的运动,经过了两个月的时间考验,依然久久不能熄灭。这证明了人民不是因为情绪的愤怒而提出诉求,而是为了追求更平等及尊重法治的社会而表达铁定的心意。”

文告内也指出,要求废除内安法令的意义不局限于一个法律的去留,反而是人民对整体的政治文化所提出的诉求。而在第12届大选后,非常明显的人民正在要求更广的言论空间、更包容性的政府、更尊重人权的警队。

“所谓的恶法,就是经常被滥用来打压人民的铁腕政治工具,内安法令如此,用来打压人民集会自由的警察法令第27条文也是如此。人民的集会自由已经在联邦宪法里被阐明了,既然警察已经知晓这场集会的举办,那就应该派出警员协助主办当局顺利的完成这场集会,而不是在集会结束后却逮捕参与者。”

该组织透露,在尊重人权及法治的国度里,警察是协助在人民集会顺利完成的重要角色,他们不但扮演维持交通秩序的角色,同是也负起保护集会者的权利,不让滋事份子搞破坏。

该组织补充,这显示了警方非但没有能力扮演好上述的角色,反而却继续引用恶法来打压人民,让滥权政治的产物继续被循环使用。因此,该组织大胆预测,警队极有可能将会是人民接下来抗议的对象。

因此,尽管这场集会并非由槟州废除内安法令联盟所举办,但站在追求法治社会的推进,这个由槟州大马人民之声、大马回教改革理事会(JIM)、丹绒工友服务中心、槟州观察等组织成立联盟,将全力支持槟州人民的集会自由,以表达废除内安法令的心愿。

“槟州反对内安法令网络”是在上周六于旧关仔角举办一场烛光会,然而在集会结束后,警方却以非法集会的罪名,逮捕一名女司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