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约期满不等于解聘
庄良刊载: Nov 24, 2008 10:05 AM | 更新: Nov 24, 2008 10:06 AM
“新纪元赞助人”在其〈
曾几何时,我们变成反董教总的一群?
〉表示,“从新纪元发展至今,我实在看不出有任何柯院长应被解聘的理由,全院学生1,442人,教职员123人分别有802人及92人签署要求柯院长留任,这难道不是人心所向吗?”
我的回应是,“看不出有任何柯院长应被解聘的理由”那一句话是在误导读者,没有解聘这一回事,没有人解聘柯院长,只有柯院长的合约期满了。合约期满了也就应该卸下职务离开。
解聘和合约期满是两种不同的词义,不要把冯京当马凉,胡说一通。
专家说:没有做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也就是说:对事件不清楚,就不要随便发表意见。这才是负责任的人。
阅读评论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