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了最新闹得热烘烘的旧闻(性骚扰)重炒,这事件上,我觉得最为可怜的是陆老,接下来就是主篇。原来抱有慈悲之心的“某”杂志主篇,原给个陆老辩护的机会,但偏偏闹成辩护不成,却“意外”的得到一些“难能可贵”而且“铁一般”的证据,一张接一张证实陆老的确确实实的“癖好”。

我本人绝对不赞成这类报道的最终目的,加上后来还凭照片解析了陆老“本性难移”的“难忍之痒”。这不是一宗“帮你变成害你”的例子了吗?目的是要全民来审查陆老?

分析《当今大马》其他笔者的文章,不难发现这起事件上确实有引人犯罪之嫌,毕竟如果要确认一些“事情”,真的不需要等到一连再发生后,再详细的拍成组图后才大仁慈的说要给于“机会”。

新闻的价值就远比在一位老人家伤口撒盐来得重吗?那么道德定义在哪儿?如果认为真的需要帮助陆老的,我倒建议可以让受害者直接报警,让法律定夺陆老的“后路”,个人认为这把年纪该不会真的受牢灾之苦,社会还是可以给于陆老一个接受辅导的机会,那么不是更为“慈悲”?

最后不管它有多少的坚持之说,我在这起事件上还是鄙视你们的专业与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