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选民是投党不投人
刊载: Feb 4, 2009 2:33 PM | 更新: Feb 4, 2009 2:33 PM
小弟从《当今大马》的读者来函里,看了一些针对民主二字进行诠译的精辟见解,促使身为霹雳州子民的我不禁想说几句话。
在民联议员们被要求签署一份“没有日期”的辞职信事件中,说它是不符民主的“卖身契”也好,为巩固政权必要的政治伎俩也罢,小弟觉得在一些(可能是大部分)年轻选民心中都不是非常重要,反而是议员们退党或跳槽的决定可能就违反了选民的意愿。
怎么说呢?因为我发现很同辈朋友在上届大选投票的倾向,都是投党不投人(都投反对党!)。想说投党不投人的选民,除了想给前朝执政党一个教训,也给了反对党一个表现的机会。在这种情况下,议员们退党不就等于违背民意吗?那他们还属于是民选议员吗?我很想知道答案。
执政十个月,对于民联州政府颁发永久地契的决定,想说大伙也乐见其成吧。倘若真的再次举行州选举,而“民意”依然不变的话,想必刚刚宣布退出民联成为独立人民代议士的议员们,可能就要永永远远地“独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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