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民主象征多过实质
摩棣刊载: Feb 7, 2009 5:42 PM | 更新: Feb 7, 2009 5:42 PM
首先,我们不懂熟悉法律的苏丹如何解读“选委会拥有是否选举(补选)的裁决权”,除非有人作出相关的论述。
从霹雳州当下的政局一再显示,马来西亚是一个君主宪制的政治体系,不管是否以民意为依归,她依然依循法制的程序来行事。
这明白地显示,民主在马来西亚拥有象征多过实质的成就,比如在选举时(不论全国大选、州选或补选)人民有选择代议员的权利,而其它时候还多看相关当局或人士。这也一再证实,民主在马来西亚的争取与落实,还有一段长路走绝不是唬人的谎言。
许多人以为大马是入列的民主国家,其实不是无知或理解不全,就是说得荒腔走调,不论说这话的人是民众或代议员。马来西亚成立时,她的政治体制就是一个独特的君主立宪制,所以君主本身也有他独特的权利和影响范围。换话说,只要是君主的权利或影响范围,他绝无必要成为一名应声虫。
这些知识大马人应该都懂,只是在被怂恿或乐在“民主”的节拍时,大家好像已经忘了君主的存在/处在君主宪制的国度里头。
难怪安华的中央变天计划可以奄奄还不息,霹州苏丹执行君主权利后有“还政于民”的告白,而国阵重返延续挥霍金钱政治游戏时,全国上下触觉返回原地而不得已悲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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