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反跳槽法护卫民意
掌政一方,当然大力支持。反对一方,对它却又爱又恨。爱,是因为它对自己日后可能有用。恨,是因为它是敌手的利器,自己却又不想把它消灭。
从选举政策来看,中选的议员,在跳党的时候也带着议员的身份一起跳,造就了利益于接纳党,甚至改变了在政坛上的排位。这是大马宪法所允许的,合法的,不过也因为这样,而造就了一个漏洞,好让有心人得以金钱,权力和政治逼害来拉拢议员,得以稍减,甚至弄垮敌手的政权。因此所谓的民选,也只不过是说说而已。
这些议员号称政治青蛙。这种青蛙却是把民主给糟蹋了,因为它意味着选民只能够做一天的老板,选出来之后,就要在没有办法控制之下,看议员们跳不跳了。不跳,故然是留着了民意。跳了,也把选民的心意与希望一并带走了。流着眼泪,选民也只能等待至下届选举,才能把这些政治青蛙,一一抓起,送到鱼塘喂鱼去。在等待的时间里,政治青蛙所带给自己的,是福,还是祸,就要问各自的神了。
毕竟,中选的议员,不一定是以个人名誉,可能是因为党的名誉而中选。308 的选举成绩,显然的,大部分的选民都是以党的名誉以衡量自己的选择。如果某议员真的是以党名誉中选的话,借着党带给她的崇高地位,接受利诱或勒索它党,从而跳巢它党以得到政治利益,莫视选民的心,此种人也可真无耻。
为什么我们不能够把这种政策改掉,以一个能锁着议员,保留民意的政策,取而代之呢?例如,当某议员要跳巢它党时,理因辞去或自动辞去议员资格,然后举行补选。补选中,某议员应以新党后选人,对垒久党后选人。如果补选结果显示,选民还是选他的话,那也以谓着选民是支持他的,否则,议员的地位就得让给他贤了。此举也能堵绝贪污的发生。
一个平民都能够看到的弊端,为什么智慧爆棚的政治人物就看不到了呢?恐怕就如我上面所说的了。搞来搞去,还不是把人民当傻瓜得玩来玩去吗?把国家的前途和稳定,都典当了吗?
大马人民,凄也,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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