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宗所谓的性事丑闻,迫使一名勤于为民服务的代议士无奈呈辞。才发现,原来马来西亚人民所定下的道德准则其实也挺高的。仿佛在这个国度里,只要道德上存有瑕疵,即使是极为私人的事,就无法在立足。甚至因为这点的道德瑕疵,整个族群,乃至整个国家都可能为此蒙羞!

背妻偷欢有违道德,裸睡有违道德,盗版有违道德,妄语也有违道德,淫亵有违道德,婚前性行为有违道德……想必过半的马来西亚人每天都在使国家蒙受奇耻大辱!

有些人以惊人的篇幅,批判一个私德有问题的人物,如何不可被信赖,如何不负责任,如何让族群与国人在整个世界前被羞辱……等等。然而无论其文笔多么生动,其所提及的论点在加上自设的例子,就是只流于表面主观性的批判,即我觉得这让我羞耻,所以其他人也一定会有这感觉。

如这些人会理直气壮的说:“如果让蔡先生入阁,他会被卑视,抬不起头做人,进而让整体华人蒙羞。”

究竟他们如何肯定蔡先生肯定会被卑视,如何肯定他会抬不起头来,这又如何扯上“让整体华人蒙羞”呢?他们都不能给予一个深入具体兼有说服力的论点来合理化这个说法。猜想,他们可能只凭个人的感觉,或者是他本人如面对同样状况下所产生的反应,来一概诠译蔡先生“应有”的反应,以为他也会因其不光彩的过去而在众阁员前“自动地”自我矮化,以至不好意思发言,又或者他所说的话就没有人听等等。

这类一厢情愿的说法,说时震震有词,还不时搬出十八代祖宗的道德规范,也概括后十八代子孙的荣声辱誉,无奈,这说法就只流于表面批判,欠缺现实考量。就好比一个小人喜好以本身的心态,照版煮碗地套在别人的头上,就以为别人在面对困境时,也会和他们一样的窝囊。然而再生动的文笔,其实都掩盖不了其窝囊的心态,也掩盖不了这小人对大环境于现实贫乏的认知和考量。

坦白说,本人就不会因为蔡先生和黄小姐的所为而觉得身为华人而羞耻。他只是其中一个代表,为人民服务的代表,我在乎的是他们能不能为我们服务。他们的私生活,关我啥事!只要他做不好,要不要一“票”把他给“丢”出去,我作主。这是民主。

反之,一些人就惯于窝囊式的矮化自己,进而神化其心目中的领袖,把这些代表都给至尊化,捧上天了成了领袖,自己就乐意的跟随在后。然而一旦他们的“领袖”出了道德问题,他们就会很大反应地唾弃“问题领袖”,因为他们心目中的完美的“神”出错了,进而另他们蒙羞以至无地自容。接着,他们不计能力,不看功绩,为要保留领袖(神)完美形象,必要物色另一个神取而代之,这又是另一种民主信仰。(他们可能忘了,领袖也是人,也要吃喝拉睡的)

对许多人来说,面子大过天,所以许多人深怕,一旦认同了道德瑕疵继续为民服务,即被无辜归纳成“道德不检”的罪人。为了保留其完美的面子以及安抚内心少许的罪恶感,不少人也因此加入声讨道德不检的行列,即使他们之前多么认同蔡先生和黄小姐的能力与以往的贡献。

在资讯泛滥的时代,人们往往在面对过多的资讯时,忘了作系统化的分析。许多人在唾弃道德污点领袖时,也只能含糊概略的批评,盲目的认同一个中心思想,就是在领袖和完美的神话之间的“等号”。

很庆幸至少有1115马华中央代表不是“领袖神论”的追随者。他们能公私分明,宏观理性地推举能者为代表,替他们办事。倘若蔡先生辜负他们的期望的话,这一群中央代表也定会在来届党选理性的作出抉择。

很失望黄小姐成了“领袖神论”下的牺牲品。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