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廉耻的蔡细历
刊载: Feb 24, 2009 7:09 PM | 更新: Feb 24, 2009 7:09 PM
蔡细历今天终于被警方传召调查,在等待了一年多一些的日子后,蔡细历终于得面对他所犯下的罪行。其实,蔡细历今天面对的传召算得是来得迟了。想当天安华在在被赛夫投报鸡奸后都捱不到一个月就被警方出动特别行动部队押返警局。
这就是国阵领袖和民联领袖的天壤之别。国阵的领袖就“杀人放火金腰带”可以逍遥法外,民联的就“修桥补路无尸骸”得受警方大刑侍候,试问天理何在?
马华的人在犯罪后,都只会想着如何瞒天过海。蔡细历就是一个绝顶反面教材。看他如何金蝉脱壳,以不熟悉议员辞职程序为由继而没有向国会议长呈上辞职信。这乃胡耻之说。难道这么多年来蔡细历没有熟读选举法令吗?如果记忆力不好,怎么又记得他自己每次都光顾同样的酒店,记得那个开房的房间呢?真是一等一的笑话,你当我们民众都是愣头瞎子吗?这样的一个人,竟然还留恋政海,不断放冷箭要求受委出任上议院以便可以再次出任部长,持的只不过是所谓马华的惯例——署理总会长应该受推荐出任部长,不过马来西亚可没有惯例让婚外情出任部长。这个国家是人民的,可不是马华的!
今天蔡细历被警方传召,绝对不是他所谓的有人要他不得安宁。那已经比其他犯罪的人享受了多一年悠悠自在的光景,现在是时候为他所作的一切负上应有的责任。至于这是不是因为马华委任上议员过程中角力的结果,那对普罗民众来说一点都不重要,与我们何干呢?
重要的是,这类有丑闻的人士,绝对不能出任部长,那才是我们这些老百姓关心的。马华、民主行动党、还是公正党的出任都不用紧,绝对就不可以由那些有性丑闻兼厚颜无耻的人物出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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