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法律角度奖
刊载: Mar 5, 2009 5:54 PM | 更新: Mar 5, 2009 5:54 PM
霹雳的政治动荡又因昨天的“树下议会”又掀起新一轮的争论,有者支持,有者反对。不过,内政部长的法律角度真是让我先自赏两个耳光,再挂“笨蛋”的大字牌游街。亏我还一向自认是大专生、社会专才,这么创意的角度我没法想出来,看来不颁个创意将给他也不行。
用我这生在屁股的脑袋来了解我们部长的解释,议长回议会厅开会是非法的?为什么?因为州议会秘书说是议会是非法的,而州秘书因此封锁政府大厦。
这就像我和兄弟姐妹回我家,和我闹意见的佣人不准许我们入门,还报警堵门。警方没有理会我们是住里边的,强行要我们离开哪里。好了,投诉警方,掌管警方的头头说“你佣人不给你进你就不可非法进入!”;副警长说:“我们没有偏帮,我们看到有人诸街, 就要他们解散。”以佣人的权利大于主人,以先设路障后说人堵街,让我到现在才深深的体会到“大马行!”的奥妙。
其实,我们有这样的佣人,还不是我们一手造成的?52年来的溺宠和放纵,让佣人的胆长满了毛,他们才敢在我们面前无理放肆。如果我们这些主人没法像康熙那样“擒斩”鳌拜,收回主权,那我们世世代代就会是晋朝的白痴皇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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