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政府已经遵从庭令,将1467万8千135令吉50仙的款项,支付予槟城第二高等法庭,作为陈合裕土地舞弊案的赔偿抵押金。唯两朝政府仍对是否出席调查听证会一事僵持不下。

lim guan eng penang pc 100409 由于陈合裕代表律师曾发函,要求州政府依据高庭今年2月19的庭令预付赔偿金的50%抵押金,槟州政府财政部于5月13日已通过支票发出1400万令吉,以免被控藐视法庭的罪名。

但是,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右图)今天在文告中表示,此案是前朝政府涉及土地舞弊所留下的“收尾”,因此再三要求前朝政府要员给予合作,出席听证会。

谈判官员仍留任现朝政府服务

林冠英指出,州政府在针对该土地案展开调查的过程面对一些困难,因为前朝政府要员,如首长许子根、行政议员丁福南及阿都拉昔等,都不愿意挺身而出,协助将丑闻查个水落石出衣。

不过,一名前朝政府要员向媒体反驳说,对于前朝政府而言,把失误称为“舞弊”是不当的做法,而当年参与接洽陈和裕商讨和解的官员,仍在林冠英的政府服务,对详情了如指掌。

“案件的来龙去脉也都记载在宣誓书中,因此没必要传召前朝行政议员,除非是为了捞取政治资本。”

林冠英:涉及疏忽和错误决策

无论如何,林冠英承也认,那是一宗因疏忽及错误决策而造成政府及人民金钱损失的案件。

“我觉得纳闷,为何前朝政府会批准一块10.6 英亩的土地给一名像是经营采石业的人士。10.6 英亩的土地是多么大的一块地,却是分给一个人,这根本不应该发生。”

“我认为在这件事上,各方面都疏忽了。”

他补充,由于州政府取消该项土地分配,有关案件就被带上法庭。结果,当法庭判决有关人士胜诉,州政府被迫蒙受损失。

赔偿额足以分派每人27令吉

根据民联政府,若以自 2004 年开始算起的8 %利率统计,州政府损失的金钱可能超过 4000 万令吉。要是这笔钱用来平分给槟州150万名子民,每人可以分获27令吉。若这笔钱用来分给州内15万乐龄人士的话,每人料可获得约270令吉。

因此,大表不满的林冠英表示,有关当局曾献议庭外和解,并同意接受较低的赔款额,即180 万令吉来解决此案。但是,前朝政府却不同意该解决方案,结果在对薄公堂后被判缴付2900万令吉(原为4000 万令吉,上诉后已减少)。

和解数额没根据难向人民交代

根据上述要求匿名的前朝政府要员,槟政府当初意识到官司赢面不大,因此当陈合裕提出和解方案时,也曾要求后者正式致函供考量。

“和解的赔偿数额的确比较低,但对方无法列出是根据什么基础和项目来开出有关数目。身为负责任的政府,我们又如何能向人民交代其合理性?”

“加上对方过后不知何故未再与州政府跟进和解事宜。最后,我们认为不如就由法庭来裁定,判决谕令赔多少就多少,我们才能向人民交代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