肛交案开庭前批评控方隐瞒证据
安华索赛夫DNA样本及体检报告
刊载: Jun 10, 2009 8:20 PM | 更新: Jun 10, 2009 10:11 PM
在肛交案於7月1日开审之际,人民公正党实权领袖安华今日入禀吉隆坡高庭,要求控方以最快速度提供与案件相关的重要文件,包括被指遭鸡奸的赛夫脱氧核糖核酸样本与体检报告。
安华在申请书中表示,如果控方无法遵从庭令,提供一切相关文件,他要求法庭立即宣判他无罪释放。
案发现场闭路电视录影
在这当中,安华要求控方提供,被指为肛交案发现场的帝沙白沙罗公寓,於2008年6月25日至27日在不同地点的闭路电视正版录影带。
安华要求控方提供的其他证物包括:赛夫的脱氧核糖核酸样本、赛夫的直肠检查报告、赛夫在去年6月30日所录取的口供录影带、负责检查赛夫的吉隆坡中央医院医生所有报告、特定证人的口供书、控方的证人名单、安华在刑事程序法典51A(1)(b)条文下所录取的口供副本、Pusrawi医院针对赛夫进行的检查和化验报告,以及所有控方认为不适用的文件、证物或资料。
失望控方仍未提供文件
安华透过律师山卡拉奈尔,於下午2点15分向法庭入禀一份宣誓书,并把控方列为唯一答辩人。
山卡拉在一份声明中表示,他对控方没有提供所需的文件,所展现出的不专业与不道德感到失望。
控方剥夺公平审讯权利
他说,控方的不合作态度目的是要让安华无法妥善准备本身的抗辩,同时也是有意隐瞒一些对安华有利的证据。
他特批评控方,已经剥夺了安华检查与核实脱氧核糖核酸与其他样本的真实性,等于否决安华获取公平审讯的权利。
他说,控方显然有所隐瞒,因为安华的检控明显的是一项“伤害、无谓、不公平及犹如政治检控”。
“因此,为了公正起见,我们再次呼吁控方立即撤销对当事人的提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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