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律师执行公务反被逮捕案
人权委员会下月举行公听会
上述5名律师来自吉隆坡法律援助中心,他们在当天晚上前往十五碑警局,欲会晤14名因为参与声援公选盟发言人黄进发烛光会被逮捕的集会者不果,反遭警方逮捕并扣留在警局一夜。
他们分别是穆尼(Murnie Hidayah Anuar)、普斯瓦提(Puspawati Rosman)、法蒂亚(Fadiah Nadwa Fikri)、苏海尼(Syuhaini Safwan)和拉维星(Ravinder Singh)。
设三人委员会负责调查
人权委员会在今天文告中也公布,它已设立一个由沙菲宜(Muhammad Shafee Abdullah,左图)领衔的三人委员会负责整个调查。其他两名成员是杨安庆(Michael Yeoh Onn Kheng,译音)和德尼森(Denison Jayasooria)。
调查逮捕律师是否违法
这次调查要厘清三大主轴问题,包括:
(一)五律师的逮捕事件是否违反被逮捕者的法律咨询权,以及联邦宪法第5条款和刑事程序第28条款,因此出现违法人权的情况;
(二)警方是否有正当性或者必要,以致援引警察法令第27条文来逮捕上述5名律师,以致侵害人权;
(三)若侵害人权的情况确实存在,则(i)谁或者哪个机构应该负责;(ii)这种侵害人权的情况如何发生;(iii)怎样的行政命令和程序或安排导致事情发生;(iv)有哪些建议措施可以避免类似的情况未来再度发生。
传召公众、媒体和警方
沙菲宜在文告中指出,这次调查的听证会择定8月14到16日之间,假吉隆坡的人权委员会总部举行。公听会每天将从早上9点半,进行到下午5点半。
他说明,他们根据《1999年人权委员会法令》第14(1)(a)条款所赋予的权力来收集相关的证据,包括传召证人。
这次听证会所传召的证人人数至今仍未确定,但被传召者将包括公众、新闻工作者和警方。
他也呼吁,任何拥有相关资讯或者文件证据的人士,可向人权委员会联络。
会晤扣留者不果反遭扣留
早前,由于不满5名律师在执行任务时遭警方无理逮捕,律师公会曾在5月15日召开 特别代表大会 ,一致通过11项议决案,向警方和内政部作出强烈反击。
除了要求政府无条件道歉外,律师公会的特大也议决,入禀法庭起诉中央政府等3造、向人权委员会投诉警方滥权,以及致函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查基要求插手介入此事。
警方后来在5月22日表示, 不会起诉 这5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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