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认同诉讼具有法理基础
坤成校友会获准起诉董事部
刊载: Oct 21, 2009 2:21 PM | 更新: Oct 21, 2009 2:26 PM
坤成校友会入禀起诉该校董事会,剥夺该校友会在坤中董事部的地位和权益的诉讼案件已经取得初步的胜利。
随着吉隆坡高庭认同坤成校友会的诉讼案具有法理基础,坤成校友会的起诉案将根据高庭主簿官的时间表开审。
坤成校友会顾问李书祯今天发文告透露,坤中董事会向高庭申请撤销失败,并须负责堂费。
继2007年首次入禀法庭后,坤成校友会经2008年会员大会通过重新入禀法庭捍卫该校友会在坤中董事部的董事地位和权益。坤成校友会是于2009年1月2日重新入禀此案。
79年起当董事向来相安无事
文告指出,坤成校友会自1979年起,已是坤成女子中学的永久赞助人,并在该校董事会竞选担任董事一职,届满再派出代表参选,连选连任董事,历经王宝英、叶逢梅、张佩玉、周雁霏、杨碧玉、周秀芳,向来相安无事。
直至2006年,该校友会署理会长周秀芳于6月份代表校友会中选董事,却在11月份向坤成校友会呈辞坤中董事一职;坤成校友会随即通过会议更换坤中董事代表,由该届会长李书祯出任。
会长李书祯不被董事部接受
然而,会长李书祯(左图左)却不被坤中董事部接受,而硬把已经呈辞并被更换的周秀芳列为坤成校友会的董事代表,让她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直接剥夺了坤成校友会在该校董事会的权益和地位。
不得公道被迫起诉不拒和解
坤成校友会辗转向华教机构和具代表性华团求助,皆不得公道而被迫起诉该校董事会。
文告强调,坤成校友会在年初重新入禀法庭,是执行特别会员大会的议决案,捍卫校友会的权益和地位。
文告也指出,自2007年起,坤成校友会从不排除庭外和解的机会和管道,至今亦然。
阅读评论0


确定要删除留言?
此后将无法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