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华起诉马哈迪诽谤上诉案
联邦法院择定明年三月审理
刊载: Dec 23, 2009 5:28 PM | 更新: Dec 23, 2009 5:45 PM
《马新社》报道,安华在11月20日的上诉状中要求联邦法院对3项课题作出决定,包括基于现有的法律对技术性细节不利,因此,上诉庭在作出判断时,需确保其诉讼程序性细节未损害实质利益。
上诉庭所提新观点需要检视
安华在其法定宣誓书中说:“上诉庭的裁决引起新观点,也首次挑起法律的重要问题,我认为进一步的辩论及联邦法院的决定关系民众的利益”。
上诉庭法官阿都马力在今年10月10日,与阿兹哈玛阿法官及赛阿莫赫尔米法官在宣判时,指安华呈上的英语上诉书具有缺陷、无效及违反法庭程序,进而决定驳回安华的上诉。
未用国语书写上诉书而败诉
阿都马力在其书面判词指出,安华呈上的上诉书未应用国语,以致其上诉书不被记录在案及须遭驳回。
安华在2006年1月26日针对马哈迪指他是一名同性恋者的言论,为严重诽谤及旨在羞辱他的人格,及身为前任财政部长兼副首相的工作能力,入禀高庭起诉马哈迪。
然而,吉隆坡高庭在2007年7月4日批准马哈迪撤销安华诉讼的申请。安华在较后向上诉庭提出上诉,却在今年10月10日遭驳回。
阅读评论0


确定要删除留言?
此后将无法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