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眼”欠债1700万被起诉
吉隆坡高庭择定2月8日聆审
刊载: Jan 13, 2010 7:34 PM | 更新: Jan 13, 2010 7:35 PM
比利时贷款公司Fitraco NV起诉大马眼有限公司及另一家负责管理大马眼的公司无法偿还1700万令吉债务的案件,定2月8日聆审。
根据《马新社》报道,高庭法官阿南丹今日审理此案时,决定上述聆审日期。
无法偿还租借搬运费用
随着大马眼有限公司及MST Ad Suria有限公司无法偿还在2006年期间租借及搬运大马眼的费用后,Fitraco NV在2009年9月15日入禀法庭向这两间公司作出提告。
MST是在2006年负责运进摩天轮“大马眼”的公司,以便在2007年大马旅游年的其中之一旅游卖点。
不过,这个原座落在吉隆坡蒂蒂旺莎公园的摩天轮则在2008年9月,迁至马六甲河口,并在1个月后开始营运。
曾创下500万收益记录
这个摩天轮自2008年10月开始营运后,创下500万令吉收益的记录。
在去年11月26日,高庭允许Fitraco NV提出接管大马眼的申请。
法庭当时也允准Fitraco NV申请禁令,阻止MST Ad Suria有限公司将这座摩天轮出售给大马眼有限公司,且允许Fitraco NV进入大马眼摩天轮范围,并接管其营运。
这座迁移至马六甲的摩天轮在本年1月7日起宣布即时暂停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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