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勿对卡蒂卡静悄悄执行鞭刑
马华誓用政府管道改善回教法
刊载: Feb 19, 2010 2:35 PM | 更新: Feb 19, 2010 2:40 PM
马华政治教育局主任兼中央党部发言人颜炳寿表示,三名大马女性回教徒在回教法下接受鞭刑,已震惊国际社会和女权组织,若政府不能立即采取措施解决此事,恐将影响我国的声誉和人权纪录。
他指出,之前因为喝酒而被判处鞭刑的女模卡蒂卡由于社会舆论压力而暂缓执行鞭刑,而上述三名犯下通奸罪行的回教徒女性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静悄悄迅速执行鞭刑,有关单位的执法心态非常不可取,这类事件决不能再次发生在卡蒂卡身上。
回教法勿与国家刑事法冲突
他指出,根据我国《刑事程序法典》第289条规定,老人和女性免于鞭刑,但上述情况的发生,已经显示我国回教女性获得不平等的对待,也违反了宪法保证平等和不受歧视的原则。
他说,在一个多元的社会的国情下,回教法的实施除了要有回教徒女性的参与和回馈之外,也必须确保不会和国家刑事法产生矛盾和不一致。
“尽管回教法只实施在回教徒身上,但是一个国家有两套刑事法律,将制造混淆,也不利刑事法的执行,因为执法单位将有选择性执法的权力。若套用同样的逻辑,断肢法也应该实施在回教徒身上,但这不符合我国国情。”
颜炳寿说,我国也是联合国的《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CEDAW)的缔约国,应该有义务消除歧视和确保该公约的正确实施,以便符合现代社会推崇的人道主义,并和国际人权标准接轨。
马华将与女权组织进行合作
他强调,马华公会坚决捍卫联邦宪法的精神,并将与国内女权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展开交流和合作,通过政府管道影响和改善回教法政策的实施,以保障各族公民的基本权益。
阅读评论0


确定要删除留言?
此后将无法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