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观友促国阵修法落实第三票
公民组织吁槟州政府先选后委
在选举委员会否决槟州及雪州民联政府恢复地方政府选举的要求后,槟州地方政府及交通管理委员会主席曹观友也第一时间发文告促请,中央政府贯彻民主精神,重新检讨选委会的决定。
同时,他要求,国阵政府修改相关法令,以允许州政府落实地方政府选举。
需中央政府政治意愿落实选举
曹观友表示,选委会昨日(23日)回函答覆槟政府恢復地方政府选举的要求,令人失望。毕竟,《联邦宪法》第113及114条文阐明,选委会有权力和责任执行选举。
但是,他坦承,由于选举需由选委会执行,而这是在中央政府的权限范围内,因此中央政府就必须要有恢復地方政府选举的政治意愿,才能落实。
“尽管,恢復选举的议程是由槟州政府提出,但要确保选举得以恢復进行,始终是中央政府和选委会的权力和责任。
因此,他促请中央政府修改《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10及第15条文,以及1961年地方政府选举法令,以允许州政府落实地方政府选举。
建议半年内研究模拟选举程序
在两级政府对法律课题争论不休之际,公民组织建议,槟政府同步采取不受到法律约束的步骤,强化地方民主。
人民之声槟城支部王泽钦接受《当今大马》电访时表示,虽然诚如民联所说,选委会因“头家”下了指示而不配合,但民间仍支持槟州政府持续施压,甚至对薄公堂。因此,槟首长林冠英与槟政府不应感到气馁。
但是,他建议,槟政府应同时筹备“先选举,后委任”市议员的制度。从现在开始,用半年时间针对选区划分、选举规则及费用等,进行研究及咨询民意。一旦9月完成研究,即利用10月展开末轮的民意咨询,拍案定夺后在11月跟市民讲解选举程序。
“如果顺利,12月就可正式举行模拟选举,以赶在明年1月委任新一届的市议员。雪州虽已有较具体的策划书,但相对于12个市县政府,槟州只有2个地方政府,应可更快落实。”
黄文强:民联教育工作不积极
“槟城观察”协调员黄文强则建议,政府以创意且具代表性的方式,如举行投选全市最佳工程师、居协主席等比赛,然后委任胜出者担任市议员。
他接着指出,若槟政府对民主深信不疑,应持续展开教育与资讯传播工作,告知地方选举的重要性,唯至今显然欠缺这方面的努力。
“而且,当局应将选举扩大至不受相关法律约束的乡村治安与发展委员会。在外国,地方人民被赋权治理最多的日常事务,仅少许领域如外交工作交给中央。”
黄文强提醒,教育部早前发出通知令,禁止全国中小学进行总学长或巡察员的选举活动,更是一种从小即压制与否决选举的做法。
九成受访者支持盼不会踢假球
由于预料选委会将回拒要求,人民之声槟城支部前天已率先表明,不管决定如何,槟政府应明确列出路线图,让人民清楚了解当局接下来将如何继续推动地方民主的计划。
王泽钦当时表示,不希望看到槟政府只是“踢假球”,一旦被选委会拒绝后,就立即放弃推动地方政府选举,继续以没有修改法令为由,而无所作为。
相反的,纵使选委会拒绝,槟政府仍应以其他行动继续推行地方政府选举,必须透过“先选举后委任”的方式推选、成立独立遴选委员会、甚至与中央政府对薄公堂,挑战落实地方政府选举等。
不仅如此,人民之声槟城支部也公布一项民调,显示高达92.7%的槟州选民赞同恢复地方政府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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