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蔡细历确凿口交罪坐视不理
安华律师抨总检察长双重标准
蔡细历昨天甫成功摆脱马华党内对手以性爱光碟丑闻对他的攻势,当选新任马华总会长;不过,党外立即传来抗议“不公平”的声音。
在赛夫肛交案代表公正党实权领袖安华的辩护律师山卡拉(Sankara Nair),批评总检察长阿都干尼抱有欺骗和双重标准,一方面执意提控安华肛交,但另一方面却对确凿的口交罪行坐视不理。
“这是极度的差别待遇,清楚透露了总检察长的偏颇。”
如此一来,山卡拉呼吁阿都干尼放弃针对安华的肛交起诉。
录影证据清楚显示口交发生
山卡拉昨晚发表文告,不点名指控新任马华总会长蔡细历涉嫌非自然性行为,而且有实际的录影证据可以佐证。
“在国内,有明显的录影证据显示,在某执政党内,一名刚刚赢得党总会长选举的前卫生部长犯下罪行。”
“该性爱光碟已经公开流传大约两年了。录影显示他与一名女性发生口交行为。他已婚而且拥有小孩。他也公开承认他就是录影中的主角。”
口交跟肛交同样属刑事罪行
山卡拉(右图)说明,根据刑事法典377B条款,无论有没有获得对方的同意,口交跟肛交行为同属罪行。
他抗议说,总检察署如今用刑事法典377B条款起诉安华,却没有对蔡细历采取任何的行动。
“尽管已有数宗针对此事的警察报案,而且有不容置疑的证据,但总检察长却拒绝提控他。”
63岁的安华也是峇东埔区国会议员。他被控在2008年6月26日下午3时01分至4时30分,在白沙罗 高原的迪沙白沙罗公寓,与前助理莫哈末赛夫进行肛交。
安华是在刑事法令第377B条文下被提控,一旦罪成,最高刑罚是20监禁及鞭笞。
全案正在审理当中,但安华以医药报告显示原告人赛夫的肛门没有插入迹象,因此申请将案件撤销,但吉隆坡高庭是在2009年12月1日驳回了该申请。


确定要删除留言?
此后将无法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