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大桥14年盈收达7亿令吉
槟政府趁落成廿五周年反涨价
今日是槟城大桥落成25周年,槟州民联政府公开表态,反对联邦政府接纳任何申请调高收费的方案,以避免典当全马2700万名人民的利益,而仅惠及特许经营公司。
槟首长林冠英今午召开记者会表示,虽然州政府仍然在等候联邦政府宣布的最终方案,但随着州政府在媒体上表明立场,后者应了解槟政府的观点。
“如果有必要,我们甚至可以致函联邦政府。”
《南洋商报》日前探悉,政府正提出15项替代方案与大道公司谈判,希望大道公司永远不调高过路费。
获17亿过桥费及赔偿
槟城大桥是在1985年4月13日竣工,当年9月14日正式通车。根据槟政府的资料,大桥公司的特许经营权是从1993年至2018年,长达25年。
数据显示,大桥在1993年至2006年的建筑费与保养费,分别是9亿4000万令吉及2800万令吉,等于总开销9亿6800万令吉。
但是,大桥公司在这短短的14年之间,却收获17亿令吉的过桥费及赔偿,较建筑费与保养费的总数多出7亿3200万令吉。
庞大收入抵消扩建费用
林冠英(左图)表示,槟政府仅掌握1993年至2006年的数据,未从1985年通车后开始计算。若加上2006年后的收费,相信收入肯定远超过开销,而获得庞大盈利。
“我们对有盈余又要调高收费的意图,感到非常厌恶和反感。这种做法形如敲诈。”
“由于数据已说明了一切真实情况,我们希望,联邦政府不会同意特许经营公司提出的任何调高收费方案。”
他被询及时表示,纵使大桥后来展开扩建工程,但收入一样足以抵消了建筑费。
别因一间公司牺牲全民
林冠英认为,经营单位既然在向每辆车辆征收7令吉下,已取得庞大盈收,如果“得寸进尺”再提出调涨收费,则是一种不道德、牺牲人民及不符合国家利益的要求。
“我们反对任何调高收费的方案,以免仅惠及经营者,但令全马27000万名人民或150万名槟州人民吃亏。”
他提醒,各造在今天庆祝大桥落成25周年之际,除了要紧记第二任槟首长林苍佑在当年提议兴建槟城大桥的愿景及贡献,更切莫忘记,此大桥应属于全民或槟州人民,不是特定公司。
“那不是供一间公司白白地赚取非分的盈利。”
他最后表示,人民将从此课题中,分辨国阵是否贯彻“人民优先”的原则,照顾全民的利益,或一间公司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