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E 交通部昨天在国会提呈2010年陆路交通法案(修正)一读,将违规罚款顶额从现有的300令吉调至1000令吉。结果,引起了民主行动党的反对与抗议。

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批评,将300令吉调涨三倍至1000令吉是一个过份(excessive)的涨幅。联邦政府应重新评估及考虑其效应,并收回成命。

“我希望,政府可三思而后行。”

他是在今天召见槟岛市政局各主管后,召开记者会如此表示。

向人民开刀仅治标不治本

林冠英也是峇眼区国会议员,他表示,调高罚款额仅治标不治本,因为问题的根源在于当局未根据程序,秉公地执法。

“不要将你(执法上)的失败,归咎于罚款数额的微不足道,而向人民开刀。”

“对很多人而言,300令吉已经是一个很大的数目。我们(槟政府)每年拨款100令吉给乐龄人士虽被认为杯水车薪,但对很多人,意义重大。”

“因此,最大的问题依然是执法。当局应检讨现有的制度出了什么问题,为何不见成效?若不解决,纵使罚款1000令吉,问题依然将挥之不去。”

提供更多机会滥权“赚吃

林冠英接着提醒,提高罚款将制造更多的滥权与贪污空间,给警员找机会“赚吃”,而不是改善执法。

“因此,提高罚款或许不是第一个措施。当局仍可以从很多层面下手,诚如我们常说的,惩罚(retribution)或改过迁善,即你要使用惩罚或教育。”

罚款比大马贫穷线收入高

不仅如此,林冠英点出,1000令吉是一笔不小的数额,将对贫困者造成难以负荷的重担。

“300令吉已是个重罚,1000令吉则占据了很多大马人的一个月薪金。你应记得,我国的赤贫水平线定在420令吉,但当局竟要索取高达1000令吉的罚款,似乎太过份了。”

“或许别说赤贫,就连一般的贫穷线也仅是800令吉。我想,当局应先提高两三倍的收入。”

“我希望,当局不要以为每个人都像部长般富裕,请体谅一下低下阶层人民的痛苦。”

借死刑否定加剧威懾效用

当一名记者询及提高罚款数额是否可增加威懾作用时,林冠英不苟同地表示,300令吉已经是一项很重的惩罚。

“如果要说增加威懾就可行,那何不对每一项罪名都施予死刑?”

“我认为,刑罚与罪行成比例,不能不相称。对每一个犯下的罪行都判死刑是解决方案吗?我不认为,恕我不苟同。”

交通部昨天提呈的2010年陆路交通法案(修正)一读,除了调高违规罚款之余,也大幅度赋予陆路交通局执法官员更大的权力,如允许执法官员入屋搜查,移走阻碍交通的车辆、对司机进行验尿及扣留验尿呈阳性人士的驾照等。